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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检查要坚持搞下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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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0-06
第1版()
专栏:

大检查要坚持搞下去
本报评论员
1986年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即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这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法制建设的一项重大措施。这次大检查能否搞得好,关键在于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特别是对去年的大检查的评价,必须有一个正确的回答。
有的同志认为,去年的大检查搞过了头,束缚了企业的手脚,影响了企业继续放开、搞活;还有的同志认为,现在基层单位要办的事情很多,担心搞大检查会影响工作、妨碍生产,等等。实际情况怎样呢?大量事实证明,去年的大检查成绩很大。一是查出了许多偷税漏税等违法乱纪问题,追回了数量相当可观的被非法侵占的国家收入,为平衡当年的财政收支,促进经济改革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二是初步清理了经济领域的不正之风,查处了一批经济犯罪案件,促使企业健全了财务制度;三是广大干部群众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制观念、政策观念和全局观念的教育,提高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这些成绩有目共睹,必须充分肯定。当然,去年的大检查工作也有不足,主要是存在偏紧和偏松现象,例如,有的地方把某些按照政策和规定不应上交的钱,作为违纪的收上来了;也有些该查的问题没有查,有些该处理的问题没有处理,有些该上交国库的收入没有上交。这些都需要加以纠正。我们看问题要分清主次,不能以偏概全。重要的是要善于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克服缺点,把今年的大检查工作做得更好。
经济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问题,不是通过一两次大检查就能解决的,特别是在目前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法制建设还不够健全,有些人纪律观念淡薄的情况下,一些企业和单位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明知故犯等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仍然不断发生。如不及时通过检查加以纠正,就会给经济改革和四化建设造成危害。因此,继续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是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什么时候法制建设比较健全了,纪律性和全局观念比较强了,经济领域严重违法乱纪问题基本解决了,大检查就可以被经常性的监督和检查所取代。
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同改革、开放、搞活,从根本说来是一致的。这几年,国家制定了许多有利于发展生产、搞活经济的方针政策和财经法规。这是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的法律依据,也是指导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的有力武器。对于企业来说,要努力通过改革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改善职工的福利,但必须在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经济法规的前提下,通过正当的途径去实现。对于故意违犯者,必须采取各种措施,包括进行大检查的手段,坚决揭露,并给予严肃处理。这几年的实践告诉人们,越是放开搞活,越要加强监督检查,这是保证国家政策法令的顺利贯彻实施所必不可少的。那种认为在放开、搞活以后,可以各行其是,可以不依法办事的想法和做法,都是与改革的目的背道而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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