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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基本指导方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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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0-09
第1版()
专栏:

明确基本指导方针
本报评论员
《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发表后,全党的学习正从各级领导机关开始,逐步展开。
在学习中,明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指导方针,明确十二届六中全会提出这一基本指导方针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是很重要的。
关于精神文明建设,过去在党中央的文件上有过一些论述,中央领导同志也有不少谈话,其他在报刊上、会议上各方面的论述更多。但是,作为中央全会集体制订通过的、专门论述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文件,这是第一次。对这一点的重要性,在学习中要有充分的估计。尽管文件的许多词句读起来“似曾相识”,却不宜浅尝辄止,不求甚解。应该看到,这样周密而系统地阐述党对于精神文明建设问题的基本指导方针和各项任务、要求,是总结了多年的经验和教训的结果。我们要从这个文件和以前历次有关文件之间既有连续性又有新发展的相互关系上、从文件的整体和各部分的布局上,认真地去思考,深刻地去领会。这就可以看到,我们党对于精神文明建设的认识,有了很大的提高。
这种提高,集中表现为《决议》鲜明地提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是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是促进全面改革和实行对外开放的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精神文明建设”。有了这样明确的指导方针,如果说过去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同现代化建设,同改革、开放,同四项基本原则的关系上,有些同志还有一些疑虑的话,现在就完全没有必要担心了。
《决议》是阐述精神文明指导方针的文件,不可能提出许多具体措施,解决许多具体问题;但是,明确了指导方针,而且也只有明确了指导方针,才能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正确地解决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各种具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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