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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议 厂长非官员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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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0-09
第2版()
专栏:我说经济改革

试议
厂长非官员化
吴仁洪
几十年来,我国企业的厂长不是专职的企业家,而是具有行政级别、享受不同级别待遇的政府官员,厂长的社会地位、工资待遇不是取决于企业的经营成效,而是取决于其行政级别。它与发展现代商品经济与企业是经济组织的性质是不相容的,既不利于政企分开、党政分开,又不利于管理者素质和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厂长非官员化是现代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客观要求。在资本主义早期,企业的经营者(厂长)往往就是企业的所有者。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企业的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市场经营日益复杂,不具备一定的知识、经验和才干,就不可能经营管理好一个企业。这种客观要求,导致现代资本主义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普遍实行分离。厂长、经理往往不是企业的所有者,而是作为一种专门人才被所有者或董事会聘任来从事经营管理。
在实行有计划商品经济条件下,企业应当是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是经济组织。因而,企业的代表——厂长只能是一种专职人才,不能是政府官员。
厂长“官员化”,不利于企业领导人的专业化,不利于厂长把企业管理当作长期倾心致力的事业;很容易产生急功近利的行为,把企业当作自己升迁的跳板。实行厂长非官员化,有利于实行政企分开、党政分开;有利于保持企业领导班子的稳定;有利于经营管理人才的选拔;有利于社会主义企业家的形成,对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对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实行厂长“非官员化”,需要有步骤地采取相应的措施。例如国家应该明确厂长、经理是一种专职人才,并享受相应的待遇等等。
(注:作者是国家经委调查研究室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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