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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信托公司石家庄分公司人员 不应将公款存入私营钱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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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9-05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河北省财政信托公司石家庄分公司人员
不应将公款存入私营钱庄编辑同志:
今年八月二十日,河北省财政信托公司石家庄分公司派该公司采购员李世昆、贺仁真到上海采购货物,他们到上海后也不和当地有关部门办理在沪采购手续,就以私人关系把五亿多公款存入上海私营营春钱庄,并在市场上乱行采购。直到他们投放出二亿二千多万货款时,才被华北区驻沪联合购销处发觉。我认为河北省财政信托公司石家庄分公司采购员这种知法犯法破坏国家现金管理政策的行为,是应受到处罚的。 张维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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