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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有制结构非改不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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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0-11
第5版()
专栏:

企业所有制结构非改不可
读了你报9月13日刊登的《谁之过》一文后,实在气愤。但又一想,觉得也不奇怪。这样的事,我国六十年代、七十年代有过。现在,如果在全国做个调查,存在严重浪费现象的厂家何止百家、千家。如果不进行经济体制改革,这种事情不会绝迹。
淮海水泥厂名义上是全民所有制大企业,实际上是个“无人所有”的企业;谁也可以不对企业资产负责,因为企业资产的损失与厂里任何人的直接经济利益都没有关系。这种情况深刻地说明我国全民所有制企业内在的矛盾,说明了全民所有制企业内部资产所有制结构非改革不可。
目前,我国理论界已提出四种改革全民所有制形式的理论模式:承包制、股份制、租赁制、资产经营责任制。我们希望经过一个时期的论证之后,能拿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把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推向深入。
要想解决企业亏损、浪费与个人不相关,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不相关等问题,必须改变企业的所有制结构。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博士研究生 谢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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