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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更好的投资环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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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0-12
第1版()
专栏:社论

提供更好的投资环境
最近,我国领导人多次谈到,要为外商投资企业创造一种适宜的“小气候”,提供更好的投资环境。今天公布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就是我国政府为鼓励更多的外商来中国投资所采取的一个重要步骤。
对外开放是我国的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在当代世界经济中,国际性的经济技术联系越来越密切,一个国家关起门来搞现代化建设是很难成功的,必须增进同世界各国的经济合作和交流。吸收利用外国投资就是这种合作和交流最直接的方式。它不但可以利用国外的资金,弥补我国经济建设中的资金不足,而且可以随之引入先进的技术、设备,带来科学的经营管理知识、经验和其他经济信息,这对我国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是必要的有益的补充。我国沿海一些对外开放地区的实践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在对外开放、吸收外资搞得活跃的地方,不仅经济发展速度快、技术进步明显,人们的精神面貌也发生了积极的变化。
前一段时间里,外界对我国投资环境有不少意见和议论。毋庸讳言,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确实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尽管这几年来,我们在建立涉外经济法规、建设基础设施条件等方面作了很多努力,但仍然不够完善;而且,一个好的投资环境,还包括其他许多方面的因素。我们有信心增强中国的吸引力,充分发挥优势,给投资者以更加方便和有利的条件,造成一个在国际上,首先是在亚洲有竞争力的投资环境。
当前改善投资环境中的首要问题,是必须保障外商投资企业有充分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使他们能够在我国法律许可和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放手从事生产和经营,支持他们采用国际上先进的科学的方法管理企业,以提高企业的活力和经济效益。《规定》重申了外商投资企业在经营决策、用人制度、资金筹措、商品流通等方面的自主权,这不但对于办好外商投资企业是十分重要的,而且对于探索我国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子,也有深远的意义。
中国市场潜力大,各项费用低,因而生产成本低,这本是我国吸引外资的主要优势所在。现在有些地方存在着一种很不好的风气,事情一涉及外商投资企业,就乱提价,乱收费,乱摊派。他们也许还没有意识到,这就是在破坏自己的优势。这种只顾眼前和局部的小利益,不顾长远和全局的大利益,急功近利,因小失大的做法是很不明智的,必须予以坚决纠正。我们同外商合作的原则是平等互利。外商投资企业办好了,外商得利,中方也得利。这对双方来说,都是有利有益的事情。《规定》明确了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税收、费用等方面的具体优惠办法,对于引导外商投资的方向,改善外商在我国投资的结构,也具有重要意义。
国务院的《规定》正是总结了这几年我国利用外商投资工作方面的经验教训,从保障企业自主权和实现税费优惠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得力措施。认真执行这个《规定》,一定会使我国的投资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我国吸收利用外商投资的工作也会进一步迈出新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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