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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不必包种县长的“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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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0-13
第1版()
专栏:今日谈

书记不必包种县长的“田”
王永安
报载:广东决定十年绿化大地。为此,省委要求全省县委书记立下“军令状”,保证实现,否则就要引咎辞职。闻此消息一喜一忧。
喜者,广东省为绿化下了硬任务,造福子孙的决心可谓大矣,一些喜好纸上谈兵的干部日子不好过了。
忧者,要求县委书记来立这个“军令状”,似有“越俎代庖”之嫌。按笔者理解,造林绿化应是政府部门的职责,固然,为了完成这项工作,县委也有很多事要做,但主要是起到政治思想上的保证作用,具体的责任还是应由行政干部负责。
解决党政不分、以党代政问题,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求县委书记包种县长的“田”,是否也是这样一个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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