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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厂期焉能“预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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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0-13
第2版()
专栏:市场随笔

出厂期焉能“预支”
杜人敏
9月13日,我买回一袋西安市国营玻纤食品加工厂生产的蛋糕,打开塑料袋,见出厂日期的小条上写着:1986年9月14日,不禁愕然。9月13日竟买到了9月14日“出厂”的产品,真是咄咄怪事。
为贯彻《食品卫生法》,生产食品的厂家要注明出厂日期,以利消费者选购和监督。但是,有人竟然搞“小动作”,玩花活,作手脚,给出厂日期打“提前量”。此种“预支”时间的做法,实在有悖于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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