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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统计史稿》评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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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0-13
第5版()
专栏:书刊评介

《新中国统计史稿》评介
杨坚白
王一夫同志主编的《新中国统计史稿》由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了。这是我国第一本中国统计史专著。
全书按历史顺序展开,划分六个时期,每个时期从横断面加以剖析和论述。对于统计工作所遭受的挫折,不同观点的论争及其得失等也都作了如实的记述,体现了写作历史书应该具备的那种尊重史实的科学态度。
另一方面,这本书也不是纯客观主义的记录,而是先把事实经过、不同观点,如实地记述下来,然后展开分析、评论。这就既保证了记述史实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同时也把自己的看法鲜明地表达出来。
这本书的最后一章即第七章,总结了新中国统计工作的七条主要经验,又在结束语中归纳出十条原则,它将起到鉴往知来的作用。
除了对本书的一般评介外,我想对书中写得很出色的三个有争论的问题略加说明。
第一,关于统计服务和统计监督。统计应以服务为职责,这一点从来没有人提出异议。至于统计监督,这本来是列宁提出来的命题,遗憾的是在我国却长期地被作为错误的观点给以批评。直到粉碎“四人帮”以后,理论界才又重提统计监督。《统计法》公布后,统计监督才成为合法观点。本书作者正确地指出,我国从建立统计工作开始到现在,从来不是监督太多而是监督太少;统计干部从来不是勇于监督,而是顾虑重重,怯于监督。从这个实际情况出发,适当提倡和强调统计监督是必要的。作者还指出,统计监督与反监督的斗争是长期的,《统计法》中一些有关的规定,是实行统计监督的法律依据。
第二,关于“主辅”之争。统计部门从1960年就开始了是以调查研究为主(后来又演变为以典型调查为主)、统计报表为辅,还是以统计报表为主、调查研究为辅的争论。到“文化大革命”前夕,争论趋于激烈化。实践证明,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条件下,统计部门作为提供全面而准确的统计数字的专业机关,是不应该以典型调查为主的。1979年以来,国务院的历次指示和《统计法》均已明确肯定了这一点。对于这场争论,作者如实地记述了争论的经过及双方的不同论点。尽管还不免含有“为贤者讳”的苦衷(这是写当代史的难处),但毕竟是保持了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在肯定了统计报表制度的主导地位的同时,也指出任何夸大某种方法的作用,无论单纯地依靠报表或不适当地强调“以调查研究为主”都是片面的。
第三,关于统计改革问题。作者正确地指出:统计工作要改革,要前进,要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但在改革中要首先弄清楚统计工作的性质和基本任务,不可提出一些与其性质不相吻合的方针任务;要弄清楚统计工作的现状和症结,不要轻率地提出一些无法完成的任务和口号。总之,要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同时,我们可以借鉴外国的某些具体做法,在一定条件下使我们的某些统计分类与国际上的分类一致或相互衔接,但要防止片面强调对比而背离马克思主义的某些理论原则的倾向,更不要脱离我国实际,盲目照抄照搬外国的一套。在向谁学的问题上,不要按国家关系的好坏来取舍,要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用科学的态度去选择,无论东方的或西方的,只要对发展我国社会主义统计理论和实践有用的东西我们就学;反之,我们就不学。
我认为上述一些观点都是正确的,是对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接受这些经验教训,将会推动我国统计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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