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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再改选举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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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0-18
第6版()
专栏:述评

法国再改选举法
本报记者 马为民
十三日深夜,在法国国民议会的投票中,社会党就选区划分问题对政府的弹劾案得到二百八十一张赞成票(社会党、法共和国民阵线),距所需票数差八张。这样,根据宪法规定,社会党的弹劾案就被否决,政府关于选区划分的法案算被通过。然后,再经过执政派占绝对多数的参议院以及议会两院的一个混合委员会审议等程序,这项法案将在总统签署后生效。
鉴于七月间总统已经签署过恢复多数代表制的政令,所以,选区划分法案被通过标志着一年多前刚刚颁布、仅仅在今年三月选举中实行过一次的比例代表制又被最终否定。今后,国民议会的选举将重新采用一九五八年以来一直实行的单记名多数两轮投票制。这是法国政治生活中的一次大事。
在政治方面恢复多数投票制,在经济方面实行以私有化为主要内容的新政策,是希拉克政府执政之初即宣布要采取的两项重要措施。由于选举法的变更特别是选区如何划分直接决定着各政党的地位,所以各方都十分关心。
宪法委员会曾为划分选区规定了基本原则:一省至少有两名议员;选区以人口数为基础,在同一省内,选区人口数差额不得超出平均数的百分之二十;等等。内政部随之进行了精心的划分,并由行政法院、上诉法院和审计院各选两名法官组成了咨询性的贤人委员会。几个月来,选区划分方案在内政部、贤人委员会和行政法院之间多次穿梭。最终形成的法案于九月二十四日经内阁会议通过。本月二日,爱丽舍宫宣布,总统不签。于是,政府于上周末援引宪法有关条例,第六次以“承担政府责任”的形式,要求议会不经实质性辩论而通过上述法案,社会党则第七次弹劾政府。
一年多前,社会党决定改行比例制时宣称,比例制最民主,因为它能保证各党得到与其得票率大体相当的议席。现在,新执政派则说,多数制最符合第五共和宪法精神,因为它便于议会出现一个稳定的多数派。至于选区划分与法案,执政派自然认为好得很。社会党则批评它“不平衡”、“不公正”,意在“阻止至少是推迟”社会党重新执政。法共则认为,新的选区划分法案是目前共处政治的双方在为日后的法国政坛设计政权的“温和更迭”方案。还是戴高乐的那句话说得坦率:“任何政党都是仅仅从其本身的利益来看待选举法的修改的”。
报界普遍认为,新选举法有利于执政派特别是保卫共和联盟,不利于反对派特别是法共及国民阵线。民意测验机构以各派在今年三月选举中的得票数为依据,按新选举法计算,社会党议席要明显减少,法共可能减少一多半,国民阵线的议席将只有目前的四分之一;而执政派在得票数不变的情况下,将净增加数十个议席。另外,据计算,社会党要争得重新执政,须获得百分之五十的选票,而执政派只要得到百分之四十四的选票,即可继续执政。
因此,恢复多数制的客观结果是:近期内,它使解散国民议会、提前选举的可能性进一步变小。现在,关于提前议会选举的议论已明显减少。乐观的看法认为,目前的共处局面可能延续到底。长远看,多数制与比例制不同,它有助于在议会出现一个稳定的多数派,从而加强政府的地位。但是经历过共处局面的法国政治生活会不会重入旧轨,就难说了。倾向于社会党的严肃的评论家已经提出,一九八八年总统选举之后或许还是个左右两翼的共处局面。
总统和总理围绕修改选举法的斗争并不象人们原来设想的那么严重,其原因当然与执政派在划分选区上充分照顾了社会党的利益有关,更重要的还是法国当前政坛态势的一种反映:三月选举以来,选民投票意向未发生明显变化,九月份执政派在上加龙省部分选举中得票甚至上升被认为是一个明显迹象,政坛上还未出现一股能够压倒对方的潮流,因此,舆论普遍希望维持共处局面,各政党也都在积累力量,争取有利地位,以准备在一九八八年的总统选举中进行实质性较量。
(巴黎十月十四日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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