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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发挥县级机构经济职能作用 三分之一县进行城乡一体化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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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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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发挥县级机构经济职能作用 三分之一县进行城乡一体化改革
新华社沈阳10月18日电 (记者张民华)为了充分发挥县级机构的经济职能作用,实现城乡同步改革和协调发展,辽宁省已经将县级综合改革试点由原来的五个扩大为十三个。目前,综合改革试点县约占辽宁省县份总数的三分之一。
辽宁省县级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是前年7月开始的。海城、法库、新宾、凌源及新民县从财政、粮食和主要农副产品收购“三大包干”入手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改革。短短两年,五个县离土农民增加三分之一,乡镇企业产值翻了一番,县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今年春天,省委、省政府决定扩大试点面,又有八个县加入试点行列。
根据省里的总体构想,这十三县将利用五年时间在多方面进行城乡一体化改革。它们的主要任务有三条:一是对中央已确定方向但尚未实践的改革先行探索,取得经验指导全省;二是对新旧体制交替过程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部分,进行改革试验;三是在乡镇推广和移植城市改革的成功经验。
与第一批试点县由省确定、直接负责的做法不同,新试点县由原先没有试点县的八个市自行负责。原来由省管的试点县也改为所在市领导。这样,在省对十三个县下放财政、计划基建等权限的基础上,各市又进一步为县乡放权。
省和十三个试点县所在市还根据“让利于县”的精神完善了试点县的财政包干,将以往的超收分成一年一定改为超收留县,一定五年不变。省市两级代县缴纳应上解中央财政数额的80%。省市让实利的做法使县里看到只有增收超收才能多留,从而激发了他们发展商品生产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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