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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的苦恼——北京市商业饮食服务业租赁经营调查之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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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0-19
第2版()
专栏:工作研究

承租人的苦恼
——北京市商业饮食服务业租赁经营调查之二
本报记者 施明慎
租赁经营在北京市商业、饮食服务业中全面推开后,理发业首当其冲。记者采访了几家理发馆。在拍手赞成租赁经营之后,一些承租人也向记者吐露了他们的烦恼。
这次理发业实行租赁制,普遍办理了签订合同、申请公证的手续,运用法律手段保障租赁经营的顺利进行。然而一些企业反映,合同条款是区公司即出租方一手包办的。多数承租人是在不情愿的情况下签字的。这导致了双方在许多问题上至今仍存分歧。例如,西单第二理发馆8月份营业额约三万一千元,除向西城区服务公司交纳三千多元租赁费外,本应免征的八千多元税费,也集中到了区公司手中,该店的生产发展基金只剩下一千八百元。很多职工想不通,为什么公司坐享国家免税带来的好处?
记者就这个问题专门走访了一些区服务公司的负责人。据说,收这笔钱是打算用来建设新的理发网点,支付亏损企业的开支。用意不错,但忽视了租赁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法人。在利益分配上,它们和国家的关系体现在税收上。国家免税,企业就可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自主支配这笔收入。企业和公司是租赁关系。企业只要交纳租金,理应取得对收益的处理权。显然,某些区服务公司平调企业的合法所得是不合适的。支持区服务公司这么做的同志则争辩说,偏僻地段的理发网点营业收入低,繁华闹市的理发网点收入高,所以区公司要向占地利之先的企业“多要点”,否则企业之间会不平衡。这种担心实际上是多余的。据了解,位于闹市的租赁企业已向区公司交纳了数目不等的级差地租。如西单第二理发馆每年交纳的一万五千元资金使用费里就包含了一万一千八百元级差地租;菜市口理发馆每月按利润的10%交纳级差地租。交纳级差地租后,各企业基本上已处于平等的竞争环境之中。“抽肥补瘦”,不仅挫伤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而且直接影响了首都理发业的进一步发展。目前北京市有一千万人口,理发人员不足四千人,理发馆仅二百四十八家,供求矛盾极为突出。如果不创造条件,让基层理发门店建立分店、分号,理发难的问题难以解决。
租赁企业遇到的另一个困难是时常受到外来干涉。前不久,记者在菜市口理发馆看到一台崭新的高级收录机,联想到其他理发馆的简陋设施,不禁脱口而出:“你们这里还挺阔气。”没想到在场的几位同志竟面露苦笑。原来,宣武区服务公司要求该店必须购买音响设备。而这家理发馆原有的旧式锅炉正待更换。企业一方面为筹集不到更换锅炉的二万元款发愁,一方面又不得不先破费一千八百多元,买了那套并不急需的音响设备。
这些情况表明,随着改革的深入,区公司政企合一的双重身份越来越暴露出了弊端。这些机构多是五十年代末期,适应于运用行政手段直接管理企业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如今每个公司大约有百八十人,十四五个科室,每年向企业收取的管理费不下几十万元。实行租赁经营以后,企业比以往更加强烈地要求自主经营,这些区公司该怎么办?是值得研究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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