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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共同语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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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0-21
第2版()
专栏:新语

寻求共同语言
刘笑梅
企业改革,已经七八年了,公认取得了明显成效。这中间,饱浸着改革者的心血。但是,总有一些人不顾事实,轻则说三道四,重则以种种莫须有的罪名,诬告陷害他人,有些竟可以成功,这使有志于改革的同志想干不能、欲罢不忍。
值得深思的是,一些改革者受挫,往往发生在新、旧体制摩擦的背景之下。
新、旧体制并存,不是此长彼消,就是此消彼长。改革者的作用是促成新旧交替。有交替,必然有摩擦。例如,在“新”的看来,企业之间正常的业务交往,无可非议;而在“旧”的而言,这种交往就有“挥霍公款”、“大吃大喝”之嫌。双方没有共同语言。常锦屏同志之所以遭到责难,除了有恶人告状,也与有些同志视旧体制、旧观念为“正统”有关。
值得庆幸的是,常锦屏在身背“六大罪状”的逆境中,她的上级领导敏锐地分辨出何为“新”,何为
“旧”;何为“是”,何为“非”,旗帜鲜明地给她以支持。相反,有些部门和地方的领导并不那么“明白”,他们往往从个人好恶出发,或偏听偏信,或捕风捉影,错把反映旧体制的旧观念、旧做法当成“是”,把代表新体制的新观念、新作法看成“非”,明明整错了人,还自认为是主持“正义”。
思想上的分歧必然导致对改革者截然不同的态度。看来,要增加改革的共同语言,就必须先分清新与旧的界限,进而明确应该支持什么,反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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