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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文·个性·色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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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0-21
第8版()
专栏:

杂文·个性·色彩
邓星盈
人与人不同,写出来的东西——即使是同一时代、同一空间的人作出的同一形式的文字——自也各异。
 鲁迅的杂文,借用聂绀弩的话:“其实已及身而绝了。”那道理也简单得很,因为他把中国的杂文推向了极致,按照辩证法,这也就为结束他的杂文创下了条件:一旦他自身、他所处的时代不复存在,他的杂文也就很难再有了。这是确实的。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去学习他。鲁迅的杂文姓“鲁”,亦即具有鲜明的个性。他的杂文,抹去署名,即使“眼明度”不甚高的人,也能看出是出自鲁迅的手笔。当然,也有眼明反被眼明误的时候,因为模仿他的笔调有酷肖者。但笔调酷肖还不免其“形似”,至于要臻“神似”,可能还须费很大一把劲。捧读酷肖者的杂文,只要细细揣摩,就不难判明并非真的姓“鲁”。
鲁迅杂文之所以姓“鲁”,一个突出之点就在于它是战斗的。这种战斗的特性,又在于它“言之有物”,在于它对有害的事物,立刻给以反响或抗争,从而使之成为名副其实的匕首、投枪,是感应的神经,攻守的手足。鲁迅的杂文,从不远离现实,作无病呻吟状。鲁迅的杂文,亦非专供人们消遣的“小摆设”,若用比喻,倒很象他自己所说,是一种小小的显微镜的工作,也照秽水,也看脓汁,有时研究淋菌,有时解剖苍蝇,总之,是“为现在抗争”。但斯非易事。这也是鲁迅先生自己深切感受到的。“时势实在艰难,我似乎只有专讲上帝,才可以免于危险,而这事又非我所长”。于是,他只好“扬长避短”,“你要那样,我偏要这样是有的;偏不遵命,偏不磕头是有的;偏要在庄严高尚的假面上拨它一拨也是有的”,大有反其道而行之之概,以致成就了鲁迅杂文的凛然之气。仰人鼻息,看风向和脸色行事,用别人的脑袋思索,让别人“提刀”,是写不出“自己的”杂文来的。一个人既要舞文弄墨,又不能用自己的风格去写,而要用新八股的模式去写;既要表露自己的精神面貌,又要在一种被指定的方式下进行,如此这般“强颜欢笑”的写作,哪一个正直之士不会为之脸红?!有一点儿“血性”的杂文者,焉能任其汗颜?!人们常言干杂文这行当烫手,愚见以为烫就烫在是否于“无法写”处写了,于“不敢说”处说了,果真写了、说了、登出来了,针砭痼疾,匡正时弊,促进改革,即使被烫得皮酥肉烂再蒙冤二十二年,我看也无什么可惊怕或可追悔的。这是极而言之,其实,哪能呢?
鲁迅杂文之姓“鲁”,另一个突出之点则在于它多色彩的笔调。鲁迅的杂文,不论短章或长篇,都各具特色,无一个模子铸出之弊。在整个鲁迅杂文中,可以见到所有文学修辞手法的运用,语言的驱使已达出神入化之境。或幽默或讽刺,经常发出各式各样的笑声;或“反语”或“双关”,则随其行文需要而用;成语典故信手拈掇,中外文化任其驱遣;“明白如话”而不失于粗俗,汪洋恣肆而又不少含蓄;畅达不伤于繁冗,简练不流于晦涩;时而委婉曲折,时而尖刻峻峭……读者优游其间,不无满足惬意、痛快淋漓之感,情不自禁地憎作者之所憎,爱作者之所爱,完完全全成了作者的“俘虏”——这就是鲁迅杂文“多色彩”产生的魅力!
对照时下杂文,给人一种不大不小的不满足,显得个性不突出,色彩太单一。这种情况,除了作者自身诸如功底不深厚、技巧欠火候等等之外,报刊的有关编者也是难辞其咎的。倘若一文到手,先在立意上用“流行色”来加以“统一”,继而在形式上按“千字文”的篇幅来削足适履,焉有不缺少个性和色彩之理?倘若仍要用什么色彩来统一有个性的创作,其结果也只能是“没有色彩”。杂文的多色彩之时,也就是它开始斑斓之日。鲁迅当年曾对杂文的开展持乐观态度,不过,他的预言也只有在而今的改革盛世下才能实现。要有一个自由讲话的环境,要有平等争鸣的精神。否则,杂文是斑斓不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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