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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权制衡——民主办学在中国科技大学(之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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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0-22
第3版()
专栏:

分权制衡
——民主办学在中国科技大学(之一)
本报记者 鹿舫
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采访,处处呼吸到民主的空气。临别,我同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该校第一副校长方励之教授有一段对话:
“科大的民主办学,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哪些?”
“四句话:分权制衡,校政公开,言者有功,共荣共生。”
在科大,不分资历皆可发表自己的见解,不同学派也能同台唱戏相互切磋。初次采访的人总是问:为什么这里成了学术自由的“乐土”?方励之说:学术自由源于政治民主,而政治民主又得益于分权制衡——权力合理划分,互相制约平衡。
1984年秋,由于中组部、原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和安徽省委精心指导,科大产生了由五名教授为主组成的新的领导班子。这些饱经“反右”扩大化、“反右倾”、“文革”等重重忧患,长期活跃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同广大教职员工息息相关的有识之士,痛感权力过分集中是滋生许多弊端的病根。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校长管惟炎教授说:“政治权力的垄断往往走向腐化。权力一旦集中到个别人手里,就意味着人民民主权利的丧失。”近两年来,他们一直在探索横向分权和纵向分权的路子。
建立以教授为主体的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师技术职务评定委员会,是科大实行横向分权的重要途径。这些委员会对全校科研项目的审定、科研经费的分配、各种学位的评授、教师技术职务的评定,都有充分的发言权。副校长龚升教授对记者说:我们是各有各的权力,各司其职,各行其权,相互制约,有条不紊。说谁个人有权就有一切,在科大是行不通的。比方,我们同日本东京大学签有协议,每年都要互派科研人员。在校领导中我分管这项工作,但我个人却不能指定谁去东京大学、上什么项目。我们是先让各系给校学术委员会“讲演”,说明要上什么项目,为什么要上这个项目,怎么上,再由校学术委员会无记名投票表决。我对投票结果虽有否决权,但行使否决权又必须有能公开说服人们的充足理由。正是这样做,保证了教师出国搞科研和进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建立系主任负责制,是科大实行纵向分权的重要途径。近代化学系常务副主任俞书勤副教授告诉记者:在高等院校,权力不宜过分集中在校一级而捆住系一级的手脚。各级都有一个放权问题。科大的系主任有权提名任免系副主任和任免系副主任以下的干部;有权聘用校内外人员,下达工作任务和决定本系人员的内部调动,并将不适合工作要求的人员提请学校另行分配工作;有权确定初级技术职务,并推荐授予高中级技术职务的人员名单;有权为本单位成绩优异、贡献突出的教职工申请晋级和增加工资等级;有权决定本系的教学计划、研究生培养方案;有权支配本系包干的教学、行政经费和国家投资的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有权支配对外协作科研收益所得的发展基金和本系的集体福利基金;有权从本系创收所得的经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作奖金、酬金,并决定奖金分配方案;有权提名推荐本单位人员参加国际会议、出国考察和进修。
长期以来,我们有些同志认为一个地区或部门的一切问题,他都可以拍板,而不懂得上级虽可以否决下级的决策,但不能代替下级决策;一说加强领导,就出现“司令员做排长的事”。科大纵向分权的情景,也许能促进我们思考如何改变这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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