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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县商业局根据工作需要 对在同一单位的干部亲属进行调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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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0-22
第4版()
专栏:

宣化县商业局根据工作需要
对在同一单位的干部亲属进行调整
本报讯 河北省宣化县商业局今年以来,对在同一单位工作的干部亲属进行了调整。
宣化县商业局今年初调查表明,有七十一人是直系亲属同在一个单位工作,有的甚至一家三口同在一起。致使在解决和处理问题时,常常“跑风漏气”,相互掣肘,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基层领导干部和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商业局党组经过认真研究,认为干部亲属同在一个单位工作这种现象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根据工作需要,对在同一单位的干部亲属适当进行调整,是必要的。
在调整中,这个局实行既要调整,又要适当照顾,尽量做到就近安排,工作对口,使干部和子女的生活、住宿不受影响,领导、群众和本人都感到满意。县食品厂有一名副厂长,两个女儿都在厂里工作,工作有许多不便。这次局里对其女儿的工作做了调整。其中一人到离家较近的许家堡供销社当了售货员。
干部和亲属同在一个单位工作的情况不完全一样,只有区别对待,才能体现政策,有利于工作。因此,这个局对那些需要调整,但一时又离不开的可以缓调;对那些影响不大,工作确实需要的可以不调。
这个局还组织力量对全局的干部亲属在本系统的分布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造册登记,使劳动人事部门“胸中有数”,做到系统内部职工调动时,避免再发生干部和亲属同在一个单位的问题。    
    (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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