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3阅读
  • 0回复

“近亲繁殖”后患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0-22
第4版()
专栏:漫话

“近亲繁殖”后患多
舒瑜
从遗传学的角度来看,近亲繁殖后患多。据说,它增加了隐性遗传的两个相同“病态基因”的结合机会,容易把双方生理上的弱点和缺陷遗传给后代。
“近亲繁殖”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危害也很明显。在亲属网密布的单位,小道消息流行,人际纠纷日增,幕后交易成风,徇私枉法严重。有些地方,这种亲属网还向领导层伸展,形成一种以血缘关系维系的带有封建色彩的小团体势力。在这种环境里,那些想兢兢业业干实事的同志,不是受“网”掣肘,就是落“网”受困扰。
“近亲繁殖”弊病甚多,此弊不除,很可能繁衍成一大社会公害。在这方面,河北宣化县商业局作出了有益的尝试。他们根据工作需要,对在同一单位的干部亲属合情合理地进行调整,既方便了工作,又利于党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当然,处理这类敏感问题,要区别不同情况,慎重从事。比如,有的结婚时本来就在同一单位,也不必硬要拆散“鸳鸯”,让其各奔东西;有的老弱病残,或者确有上班太远等实际困难,就应予以适当照顾。
为了子孙后代乃至整个民族的健康,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为了促使党风、社会风气根本好转和整个民族的繁荣,我国人事工作立法刻不容缓,并且需要就禁止“近亲繁殖”作出明文规定。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