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6阅读
  • 0回复

天津市开办民间银行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0-23
第1版()
专栏:

天津市开办民间银行
据新华社天津10月22日电 (记者孟子君)天津市打破三十年来由国家银行统管资金的局面,在人民银行领导下开办城市信用合作社性质的民间银行。目前,红桥区的金融服务公司已得到批准,还有两家民间金融机构已在审批。
天津市开办的城市集体金融组织,其业务活动按照国家金融政策纳入国家金融计划,在人民银行的管理、指导、监督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经营范围包括办理集体、个体工商户存款和流动资金贷款,集体、个体户的存贷结算业务,城市储蓄业务,代办保险和代收代付,代理发行证券等等。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