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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不搞税费层层加码 “一瓢清”减轻了农民负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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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0-25
第2版()
专栏:

涟水县不搞税费层层加码
“一瓢清”减轻了农民负担
新华社南京10月24日电 (记者赵明)今年,江苏涟水县一个农民的负担只有十九点零六元,比去年减少了十三点七六元。这是涟水县委、县政府在全县推行农民负担“一瓢清”上交法的结果。
涟水县实行的农民负担“一瓢清”上交法,是根据增加农业投资的需要和农民的承受能力,因地制宜地在年初一次确定农民全年上交的总额,“一瓢”舀出。这笔钱一般控制在上年农民承包纯收入的8%以内,最多不超过10%。农民需要负担的农业税、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生产性代办费、水利工程补助费等逐项规定限额,全都在这“一瓢”中开支。除此以外,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向农民收取其他费用。“一瓢清”上交合同在年初签订,一式三份,乡、村、农户各持一份,中途不再追加。对合同外的摊派和负担,农民有权拒交,还可以揭发和上诉。各个部门向农民提供经济技术服务,坚持自愿互利,按照县里规定的统一标准收费,谁服务谁收费,先服务后收钱,服务不好不收钱。
实行农民负担“一瓢清”上交法后,涟水县委、县政府牢牢把关,不管遇到什么情况都做到不改口、不追加、不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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