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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北京市委抽样调查表明 首都青年的民主与法律意识已初步形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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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0-27
第4版()
专栏:

共青团北京市委抽样调查表明
首都青年的民主与法律意识已初步形成
本报讯 记者毛磊报道:“首都青年的民主意识和法律意识已初步形成,但不同层次的青年对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认识、理解有很大差异。目前在青年中普及法律常识的重点,在于努力提高他们的民主意识和法律意识。”这是共青团北京市委最近在青年中进行抽样调查后得出的结论。
北京团市委副书记孟学农日前向记者介绍,由于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的广泛开展,北京青年的民主观念和民主意识不断增强,青年们对民主问题的关心日益增加,具体表现在积极参与社会、企事业单位的各项改革上。据今年8月份对一千零二十四名国家机关青年干部的调查,47.8%的人赞成“把民主的原则引入社会和政治生活领域”,47.6%的人表示很希望“参加本单位的管理与改革决策”。
另据共青团北京东城区委的调查,51%的青年喜欢民主讨论、以理服人的教育方式,希望领导能平等地对待自己,用“对话”的方式交流思想。他们愿意借助诸如“假如我是市长或厂长、经理……”这种模拟化的形式,表达自己对改革的主张、意见。
国家机关青年干部已经认识到改革和两个文明建设中重大障碍之一是“法制不健全”,而被抽样调查的一千余名青年工人对此却认识不足,认为最大障碍是“官僚主义”。尽管他们这一看法切中时弊,但也说明青年工人的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这种认识,亦影响到他们对学习法律知识的态度。
在调查表所列举的几项专业知识中,64.5%的青年干部表示学过“法律常识”,70%的青年干部表示“对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比较清楚”,29.7%的人说“知道一些”,有53.3%的青年工人对于法律常识讲座“喜欢听”,38.2%的人则认为“听听也可以”。
北京团市委副书记孟学农对记者说,青年有法律赋予的许多权利,对青年进行法律基本常识教育,就是要调动起他们学法、懂法、用法的内在热情,保证自己的民主权利能够正当行使而不受阻碍。当前,共青团加强民主与法制教育的重点,在于努力提高青年民主意识和法律意识,正确对待青年的愿望、要求,以调动青年参加民主和法制建设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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