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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数额六年来涨了近十倍 革除农村婚姻陋俗刻不容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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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0-28
第4版()
专栏:

彩礼数额六年来涨了近十倍
革除农村婚姻陋俗刻不容缓
本报讯 新华社记者李尚志、本报记者张砚报道:中国妇女报、农民日报、中国青年报和全国婚姻家庭研究会最近提供的材料表明:农村婚姻陋俗已成为社会公害。这一问题已引起首都新闻界的关注,四十多家报刊的同志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提高农民的思想、文化素质,推动农村婚姻观念的变革,以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近年来,农村许多青年陆续给有关部门写信,反映婚姻高额彩礼情况和由此产生的严重后果。今年年初,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政协分别给全国妇联转来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和提案,要求有关部门对此予以关注。今年7月,全国妇联、中国妇女报等,对华东、中南、华北、西北部分农村调查的结果表明:农村彩礼数额近六年来上涨了近十倍。1980年,娶一个媳妇一般需花彩礼费一百元至三百元,1985年上升到一千元至三千元。彩礼三千元以上的地区,1980年只占全国农村的0.5%,目前已占10.5%,有的省高额彩礼地区几乎占全省农村的一半。这种婚姻陋俗败坏了社会风气,彩礼纠纷和抢婚、逼婚、自杀、凶杀等案件增多,妨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一些农民的脱贫致富。
农村的婚姻陋俗何以如此广泛存在?参加这次调查的同志认为,封建传统的伦理观念在农民头脑中的影响,他们认为彩礼多少是身份高低的标志,因而互相攀比。其次,小农经济思想使农民把索要彩礼看成是致富的途径。此外,许多地区行政组织瘫痪,文化生活贫乏,乡村干部不能以身作则也助长了婚姻陋习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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