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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方针 昌平县大部分民间纠纷解决及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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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0-28
第4版()
专栏:

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方针
昌平县大部分民间纠纷解决及时
本报讯 北京市昌平县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方针,把工作重点由预防一般纠纷转移到防止民间纠纷激化上来,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昌平县人民调解工作一直做得比较好。近几年来,每年都把95%以上的民间纠纷就地解决在基层,大大减少了民事诉讼案件,有效地促进了社会治安的好转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去年全国第二次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以来,他们根据新的形势,把防止民间纠纷激化作为工作重点。到今年7月,全县共防止二十六起民间纠纷可能激化成行凶杀人、持械斗殴和自杀的案件,使近百人免于伤亡。
昌平县的主要做法是:
健全调解网络,畅通信息渠道。昌平县从1980年起恢复了各级调解组织,以后每年都进行一次组织调整,把一些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联系群众广泛的干部充实到各级调解组织中来。现在,全县有调解组织六百二十八个,调解人员二千六百二十多名,做到每个村、每个工厂和企事业单位都有调解委员会,大的工厂车间和小单位都有调解小组或调解员。全县城乡形成了人民调解工作网络。调解组织的健全,畅通了信息渠道,避免了一些民间纠纷的激化。这个县已经防止的二十六起可能激化的民间纠纷中,有十八起就是由于发现快,反映快,到现场快,才及时避免的。
排查纠纷苗头,落实防范措施。昌平县把排查纠纷苗头和调解人员联系纠纷多发户、帮教重点人的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全县各乡镇调解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例会,摆纠纷苗头,研究防范办法。平时,调解人员结合生产和工作,走门串户,开展谈心活动,及时了解情况。对于一些纠纷多发户和重点人,各乡镇基层调解委员会都安排调解人员专门负责联系和帮教。据统计,从去年开始,全县有一千一百七十八名调解人员联系一千二百七十一户纠纷多发户,帮教五百五十二名重点人。经过调解人员一年多来的工作,现在有九百四十三户没有再发生纠纷,有四百零一名重点人没有再发生问题。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昌平县选派党支部副书记或副厂长、村委会副主任担任所在单位调解委员会的主任。     (张九恩 贾昭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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