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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加拉国对国营企业进行改革 逐步将大部分国营公司变成公私合营股份有限公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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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0-28
第7版()
专栏:

孟加拉国对国营企业进行改革
逐步将大部分国营公司变成公私合营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讯 最近,孟加拉国政府决定,将大部分的国营公司逐步转变成公私合营的股份有限公司。孟加拉国现有国营公司近二十个,下属大中企业数百家,是国家工业的骨干。在此之前,政府宣布,将四家国有银行的49%的股票出售,任何个人和企业都可以购买。这是政府进行工业管理改革所采取的两项重大措施,受到国内工商界的普遍欢迎。
孟加拉国1971年独立以后,曾一度将私人企业基本上收归国有,同时对私人投资严加控制。政府的政策是以国家控制、统一计划的形式来发展经济。但此项政策有严重的弊端:企业管理混乱,工作效率低;许多企业连年亏损,成了国家沉重的包袱。结果使政府不得不对政策进行修订,允许私人企业发展。
1986年7月,政府明确宣布,除了军火、发电和输变电、森林营造和机械化采伐、无线电通讯、空运、原子能以及造币共六个领域外,私人可以向一切工业投资。政府用于扶持私营企业发展所贷的投资也越来越大。年平均的塔卡投资额在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约为四十七亿。
政府还采取措施引进外国资本,1980年颁布了“外国私人投资法”。1981年决定在最大港口吉大港建立出口加工区,并成立了“出口加工区委员会”以加强领导。外国投资既可以是独资,也可以是合资,既可以是光出资金,也可以是光出技术。对外国投资者,提供种种优惠条件。目前出口加工区已有三十一家厂商。
对于改革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政府很注意事前采取预防措施,发现问题也能及时纠正。如为了保证工人的待遇,成立了国家和各个行业的工资委员会。委员会确定最低工资额,任何厂家都要执行。不久前,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工资委员会决定厂家每月支付给工人基本工资的35%的物价补贴。为解决劳资之间的纠纷专门成立了劳动法庭。
这种被称为工业私有化的政策在孟加拉国已取得了积极成果。私营或公私合营企业在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和销售等方面都超过国营企业,对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重大作用。据统计,自从八十年代初以来,尽管有世界性经济衰退和国内灾害等不利因素,但孟加拉国国民生产总值年增长率却一直保持在4%左右,成绩不小。
(宣增培 吴定保)(附图片)
孟加拉国阿达姆吉黄麻厂工人在加工原麻。 新华社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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