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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法律常识 调解民间纠纷 促进文明建设 泊头农村涌现出一批业余法制宣传社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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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0-29
第4版()
专栏:

宣传法律常识 调解民间纠纷 促进文明建设
泊头农村涌现出一批业余法制宣传社团
本报讯 记者吴元富、吴恒权报道:今年5月以来,河北省泊头市农村涌现出群众业余法制宣传社团四十多个,成员达三百五十多人。业余法制宣传社团在全市农村建立法律常识咨询站二十六个,办油印报刊近二十种,自编自写稿件一万一千多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一百多次,受教育的农民达十万人次。农民称业余法制宣传社团是庄户人家的“法律秀才”。
泊头市是一个县级市。全市四十五万人口中,农村人口约占四十万。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广大农民对法律知识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泊头市农村群众业余法制宣传社团就是适应农民的这种要求应运而生的。群众业余法制宣传社团是群众自己倡导、自愿结合、自发兴办的民间法制宣传组织,成员大都是在乡的初、高中毕业生和复员军人。他们自筹资金购买法律书籍,利用业余时间办墙报、编印刊物,开展法律咨询,调解民间纠纷。
业余法制宣传社团一般都购买了“九法一条例”、《法律常识》、《法律问题解答》等法律书籍。社团成员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法,交流学习体会,讨论学习中的难题。业余法制宣传社团的成员中,已有近百人参加了全国性的函授或刊授法律知识学习。
群众业余法制宣传社团,已成为泊头市农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农村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提高了群众守法的自觉性。泊头市齐桥镇小卢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较快,近年来,一些小青年十七八岁就结婚。群众业余法制宣传社团成立后,及时向未婚青年宣传婚姻法,一些不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青年主动说服家长和亲属,推迟了婚期。文庙乡滑庄村有一对青年自由恋爱,受到女方家长的粗暴干涉,女青年被迫出走。女青年的家长恼羞成怒,扬言要烧男青年家的房子。宣传社团的人员闻讯赶到女方家,讲解婚姻法中婚姻自主的原则,谈暴力干涉婚姻的危害和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很快做好女青年家长的工作。
全市业余法制宣传社团用法律知识协助村委会调解民事纠纷二百七十多起。据统计,今年1月到9月,全市刑事、民事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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