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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彦光治相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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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0-29
第8版()
专栏:

梁彦光治相州
吴昊
偶翻《隋书》,看到梁彦光治相州一节,颇受启发。
在隋朝开国之初,梁彦光任岐州刺史,有惠政,“奏课连最,为天下第一”,受到隋文帝杨坚“粟五百斛,物三百段,御伞一枚”的赏赐。后彦光出任相州刺史,不仅没有治好,反而越来越糟,被皇帝免了职,百姓讥他为“戴帽饴”(说他软得象“饴糖”,空戴一顶乌纱耳)。梁彦光治岐州,用的是“礼治”,即“以静镇之”,到了相州,仍用此法,而前者得誉,后者受毁,何以故?原来岐州和相州民情不同,岐州的百姓,“俗颇质,以静镇之,合境大化”,而相州“人多变诈”,社会情况复杂,齐亡之后,衣冠之士多迁关内,“人情险诐,妄起风谣,诉讼官人,万端千变”。两种不同的社会情况,梁彦光用同一处方而治之,因此,他失败了。
梁彦光被免职一年以后,隋文帝又任命他为赵州刺史。彦光没有承诺,他请求再去治理相州,颇有在哪儿跌倒在哪儿爬起来的勇气。他二治相州,总结了教训,采用了不同的方法,下车伊始,“发摘奸隐,有若神明,于是狡猾之徒莫不潜鼠,合境大骇”。同时,“招致山东大儒,每乡立学,非圣哲之书不得教授”,于是风化大变,吏民感悦,无复讼者。
两治相州的成败,在于是否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梁彦光在《隋书》中,列循吏之首,可见古人对他的评价是公道的。
隋文帝对梁彦光治岐、治相,兴则赏,乱则罚,有赏有罚,是非分明。当梁彦光请求再次治理相州时,隋文帝没有因为他前次之失败而拒绝,也没有拿出“老帐”来算,而是欣然同意,这种态度,是可取的。相形之下,现在有些单位对待干部,不仅功过不分,是非不明,让一些吹吹拍拍,拉拉扯扯,善于经营“关系学”的谗佞之辈日渐得势,而另一些很好的同志,只要犯过一次错误,就一辈子抬不起头来,抱恨终身;也有些人,事实证明没什么错误,只是不对某些领导的心思,或者说,只是讲了一些别人不敢讲的“大实话”,即被不凉不热地“挂”起来,而且一“挂”就是几年,十几年,待“红烛耗尽”,再想起用时,已经晚了。在我国一方面是缺乏人才,一方面是令人痛心地浪费人才,实在需要在干部制度改革中花大力气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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