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阅读
  • 0回复

合作社干部要时刻关心群众的需要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9-10
第2版()
专栏:经济生活简评

合作社干部要时刻关心群众的需要
浙江富阳县宵井乡和杭县东安乡各有一个供销合作社,由于两个社的干部的服务精神不同,两个社的社员所得到的好处也大不相同。
宵井乡合作社为给社员增补农具,曾召开了社员代表、小组长会,经过调查统计,采购收割早稻所需的新镰刀五百把,雇铁匠三人修理旧镰刀八百三十一把。只修理费一项就为社员节省了三十三万二千余元,得到社员群众热烈拥护。
东安乡合作社在这项工作中却没有做好。该乡种植络麻的很多,全乡社员早就要求合作社及时供应剥麻器具“挟筒”(平均一百斤络麻需“挟筒”两根,全乡约需十六万六千余根)。但合作社的干部和理监事缺乏为社员服务的精神,到八月二十五日络麻收割的前夕,还没有着手采购。社员在急迫需要的情况下只好以四百元一根的代价,到市场上去买成本仅一百五十元一根的“挟筒”,不得不受许多中间剥削。
合作社是群众自己的经济组织,它的工作就是做国营贸易机构的助手,替社员群众办事,把广大社员从经济生活上和国家紧密地结合起来。合作社也只有从关心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出发,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才能把合作社的组织巩固和扩大起来。这个道理,毛主席早在一九三四年就曾指示我们:“一切群众的实际生活问题,都是我们应当注意的问题。假如我们对这些问题注意了,解决了,满足了群众的需要,我们就真正成了群众生活的组织者,群众就会真正围绕在我们的周围,热烈地拥护我们。”(“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