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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江纱厂新建工程发生问题 浙江建筑公司应负责检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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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9-10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杭江纱厂新建工程发生问题
浙江建筑公司应负责检查编辑同志:
杭州市杭江纱厂最近新建了女工宿舍、疗养室。这些工程是委托浙江建筑公司承造的。由于设计不够正确,委托者与设计者在事前及施工中缺乏深入的检查,工程曾发生了一些错误。
这项工程的图样是由浙江建筑公司的技术员徐会赓设计绘制的。在设计前,厂方对他讲明每间要放六张床铺。徐自己也曾实地到铺上量好尺寸,算好每一间房间应占的地位。但他在设计时,却把墙壁地位也算在房间面积内,并且没有把铺与铺之间应留的空隙估计进去。这本来是工程上的普通常识,但是他竟弄错了。在施工时,一直没有发觉,等房子造好,安排铺位时,才发现只能放五张床铺。这样二幢楼房一共要少放二十四张床,等于四间房。假如要再添造这四间房,就要多花四千多万元。
徐会赓原为私营鑫昌营造厂的技术员。过去,杭江纱厂的工程都由鑫昌承做。这个工程该厂承做后即由徐会赓设计。在工程未开始时,鑫昌参加浙江建筑公司联营。五月二十五日杭江纱厂又与建筑公司正式签订合同,依照合同第三条规定:“凡图样说明书承包人(建筑公司)应详细研阅,如有不符之处或发生疑问,应随时请求业主或工程负责人解释,不得擅自曲解承做。”但承包工程的建筑公司领导干部对图样既没有详细审核,更盲目信任徐会赓等人的监工。杭江纱厂负责人对设计和施工也没有进行严格的检查,只草率看了一下,就以为没啥问题。
此项错误发生后,杭江纱厂曾派人向建筑公司交涉。但该公司张工程师竟说:“图样是徐弄错的,建筑公司没有责任。你们床铺可以削小一点。”我们认为这种对国家财产不负责任的态度是很不对的。
鲁天 余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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