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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驻马店市公安局非法扣押检举土匪的人 有关机关应当赶快检查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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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9-10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河南省驻马店市公安局非法扣押检举土匪的人
有关机关应当赶快检查处理编辑同志:
我是河南省平舆县第八区新店乡前马庄村人。七月二十五日,我和一个同伴一起到驻马店市买盐时,恰巧碰见我乡逃亡大匪首冯国彬(外号“野牛”、“公猪”,逃亡已二年多;曾杀人命七条,强奸妇女无数)。我们急忙跟上去反复看了几遍,认真了确是冯国彬。我们两人商议了一下:咱们爱国公约中不是有镇压反革命分子这一条吗?今天见了反革命分子一定要把他捉住。
我们两人商议好了。他看住冯匪,我去报告当地派出所。派出所把冯匪抓住后,转送驻马店市公安局。公安局负责干部没把情况搞清,竟说我们随便越境捕人,是非法行为。当时他把派出所的同志严重地批评了一顿,说他们轻听老百姓的话,随便捕人,并追问:“错了谁负责?”并让赶紧把冯匪放了。我们两人心想,如果放了这个杀人不睁眼的土匪,我们就会受到报复,当时向局长申诉了半天。局长这才决定把冯匪扣起来,让我们一个人回平舆县第八区人民政府拿证明,另一个扣起来等证明。这样,我就和十几个犯人关在一块,每天推磨。我被扣五天,得了病,还长了一身疥疮。到第六天,我们平舆县公安局负责同志到了驻马店市公安局,交谈了情况,我才被放回。那时,我已经不能走路,只得雇车回来。我回来后病了好几天,很是难过。我区中共区委书记和区长对我非常关心,为我请医生治疗,亲切地慰问我,并对我作了很多解释,鼓励我协助政府镇压反革命的热情。
现在我对驻马店市公安局有几点意见:
一、惩治反革命条例中规定:“对反革命罪犯,任何人均有向人民政府揭发、密告之权,……。”为什么驻马店市公安局说我是越境捉人?(我是报告当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处理的。)
二、我检举了反革命分子,为什么驻马店市公安局反而把我当敌人看待,让我推磨,来“劳动改造”呢?
傅谨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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