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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生活简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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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9-11
第3版()
专栏:党的生活简评

党的生活简评
给压制批评者以纪律处分
武汉市人民政府卫生局副局长宋瑛,中共武汉市卫生局总支委员会,以及武汉市人民政府党组及其成员之一的周季方等,压制群众批评,严重地违反了党的民主原则和党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原则,应受到党的纪律处分。
宋瑛对待群众批评所以采取蛮横报复的态度,据说是因为群众对她的批评“不符合事实”。其实,有些事实,已是无可置辩的了;不过宋瑛却避而不谈。事实上,宋瑛所以用蛮横态度压制群众,主要是由于她有严重的骄傲居功思想。她以为像她这样有“功”于党的人,应该受到的是表扬而不是批评。这在宋瑛的所谓检讨中,已明白地表现出来了。
宋瑛压制批评的错误是极端严重的。她藉口匿名控告是“非法”行为,即向批评的人进行报复打击。卫生局总支委员会也随着作出“追查控告人”的错误决定,以致非党干部向我党严重地提出了“给予人权保障”的要求。武汉市人民政府党组及党组成员之一的周季方,竟也庇护宋瑛,威吓写控告信的人,说这是“匿名诬告”,这是“不法”行为,这是“违反纪律原则”的“错误”行为。实际上,正是宋瑛等的这些错误行为,损害了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党与群众的关系。
写匿名信的人,真如宋瑛及卫生局总支委员所判断的,是党员。这就不仅仅要检查宋瑛的工作,而且还要检查卫生局党组织内缺乏民主作风的问题。这种匿名控告,正是党内民主生活极不正常,民主作风极端缺乏,批评和自我批评极不开展的表现。
中共中央中南局对此问题的指示是正确的。武汉市委应严肃地对待这一问题。对于胆敢违反党的组织纪律的人,必须给予纪律处分,决不可有任何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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