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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于政权建设工作的一点认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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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9-11
第3版()
专栏:

我对于政权建设工作的一点认识
北京大学政治系讲师 朱奇武
我这次参加中央人民政府华北事务部的视察组,到河北省去视察民主政权建设工作,从七月八日起至八月三日止,共二十七天,视察了新乐、安国、定县三个县,以及石家庄市。在工作中,我们接触了不少的干部、人民代表,和一部分群众。我们听他们报告,和他们一起开会,讨论问题,又做家庭访问,或个别谈话……所得到的材料很多,发见的问题也不少。现在把我的一点认识和体验写出来,作为个人对于进一步加强华北人民民主政权建设工作的刍议。
我所到的三个县都是老解放区,具有相当的民主基础,当地人民早已运用人民代表会议的组织形式来管理自己的事务。而且都曾召开人民代表会议六次以上。一般地说,不仅在发扬民主、团结群众方面,获得一定的成绩,而且贯彻了政策,推动政府各种重大工作,特别是对于爱国丰产、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等运动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譬如:有些地方通过代表会议来讨论植棉计划,由于代表去发动人民,棉花的种植与收获总是超额完成的;有些地方通过人民代表会议来讨论抗美援朝问题,马上便掀起了捐献飞机大炮的热潮。但是,另一方面,他们在建政工作当中不是没有存在着问题和缺点的。为了在现有的基础上提高一步,仅就我们所看到的和所听到的提出来,加以讨论。
首先,我觉得,政权建设工作中最重要的最基本的问题是思想认识问题。现在,有些地方生产情绪高,政治空气低,大家埋头搞经济,不问政治,对于民主政权建设工作,注意不足。有些群众根本还不晓得人民代表会议是怎么回事,对于选举代表和开人民代表会议还漠不关心。选举出来的代表对于人民代表会议略微知道一些,但是对于代表是做什么的和代表的权利与义务,便不大清楚。有些干部的思想也相当混乱。一种思想是关门主义的,他们不愿意放手发扬民主,不愿意对老百姓交代工作。另一种是轻视代表会议的思想,他们认为办事的是干部,开人民代表会议不过是一套形式。还有一种是怕麻烦的思想,他们习惯于过去简单的工作方式,以为开人民代表会议不如下命令办事直截了当,因此,便说:“开人民代表会议不开干部会不能贯彻政策,开了人民代表会议再开干部会麻烦费事。”有的干部虽然承认开人民代表会议有其一定的作用,但是为什么要开人民代表会议,却简单地了解为是要推动工作,或者因为是上级交下来的任务,不能不开。多数干部将人民代表会议与干部会混淆不清,把人民代表会议当做了干部会,把干部会上的一套做法搬到代表会上去。有的人民代表会议开的次数很多但很乱。这些都是对于人民代表会议是我们国家的基本制度和人民政权的基本的组织形式认识不足。因此,我认为提高干部思想,加强政治领导,树立人民当家作主人的思想,认真进行关于政权建设的基本常识的教育,使之成为全体人民的学习运动,实为当务之急。
华北各地虽然普遍地召开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但是我们所到的几个县还未能按期召开会议,一般地说,都还没有形成经常的巩固的制度。有的县在上级催促时才开,不催就不开。有的县对于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没有建立经常的工作制度。一般的情况是:每开一次人民代表会议才开一次常务委员会,而且差不多都是在人民代表会议之前临时召集的,这样把常务委员会变为代表会的预备会,代表会开完了,常务委员会也结束了。常务委员会没有驻会代表和专职人员,不能联系群众,贯彻决议,简直是形同虚设。县人民政府委员会和行政委员会也大半不能按照规定时间召开。因此首先需要确定的是定期开会问题。关于定期开会,在城市里与在农村里不同。在城市比较易于解决,农村则是有困难的。而华北绝大多数的县份都是处于农村环境,所以这个问题就显得特别重要。根据我们在农村调查研究的结果,我们认为,在农村里召开人民代表会议必须与农业生产的季节相配合。因此,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每年以开会两次或三次、每次会议以五天为适宜。第一次会议要在冬闲的时候召开,因为这时正是旧历新正十五左右。第二次要在麦收以后,或是秋收以后。这样确定下来,形成一种常会制度。如果再不按期开会,便是违法,应受处分。此外,为了解决某一重大问题或专门问题,也可召开临时会议,以补常会之不足。常务委员会是人民代表会议休会期间的常设机构,也是地方上各民主阶级、党派、团体的政治协商机关和统一战线组织,因此,每县应该设置一两个专职干部,专门负责联系代表,贯彻决议等工作。并应每月举行定期会议,发挥协助政府、动员人民的积极作用。
关于各地代表会议开会的情况,共同的经验是:只要召开会议,总是一次比一次开得好。虽然如此,目前仍然是存在着一些缺点的。例如:在开会以前,准备工作做得不够。开会时,只是向下布置工作,不大注意代表的提案,而且有时也不向大会做政府工作报告,接受人民的批评和督促。有些县在会议上不能发扬民主,使代表们充分发言,热烈讨论。个别的干部甚至还有包办代替,强迫命令的作风,使人民代表会议变成“干部出主意,代表讲话,干部决定,代表通过”的局面。会后的传达决议和贯彻政策,往往也是被忽略了。这里比较普遍而严重的问题是处理提案不够认真负责。大多数的县不能做到逐案交代。有些县只是把提案分分类,就算完事。于是,影响了代表们的信心和积极性,有的代表就反映:“提了不顶事,还叫俺提干啥!”有的县原有提案三百件、五百件,后来因为这种原因便大量减少,现在如安国县仅有几十件了。同时,每次会议代表出席的人数也逐渐减少。针对着这些问题,我们试提出下列几点意见:(1)领导上要有足够的注意,会前必须充分做好准备工作。(2)县人民政府一切重大工作都应向人民代表会议提出报告,由人民代表详细讨论,作出决议,交政府切实执行。(3)会议须与当前工作相结合,使会议有中心议题。在会议上应充分发扬民主,让代表们大胆说话,畅所欲言。会上,报告时间要少,讨论的时间要多;多开小会,少开大会。(4)处理提案应采取严肃认真的态度。会前须广泛地搜集,并加整理,时间愈早愈好。会中要仔细地审查与充分地讨论。一般案件可以分为能办、缓办、及不办三种。应办能办的须坚决办;应办暂不能办的要缓办;需要请示上级的应请示上级;不应办不能办的则不办,但须明白加以解释。这样才可以做到事事有交代,案案有下文。(5)会后须坚决贯彻决议,并建立经常的检查制度。
在视察中,我们曾参加过县人民代表会议,代表几乎尽是农民,所讨论的问题也都是农业生产问题。在今年七月间召开的新乐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中,有几个工商界代表对我们说:“没有我们的事,没有我们的问题。”从这种情形可以看出代表的产生和名额分配问题。华北农业区域,绝大多数的人口是农民,因而主要照顾农民,这是不错的。但是,还应照顾各界,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更加完善。我主张:代表的产生应力求达到最大限度的广泛性,人民代表会议应切实体现新民主主义政权的精神。因此,既须照顾主要的阶级,又须照顾其他的阶级,以至于各阶层、团体、民族、妇女等。这里一般的原则似乎是:在城市里工人代表及工商业界代表应占大多数,大体上以百分之五十为适宜;在县里农民代表应占大多数,但不可超过百分之六十左右。在城市里代表的产生应以职业为主而结合区域;在县里代表的产生应以区域为主而结合职业。行政村较少的县最好每村可以选举一个代表,行政村较多的县可以按照自然地理划分若干选区,根据选区数目选举代表。
谈到选举,目前有些地方还存在着一种资产阶级旧民主主义的思想残余,在城市里尤其显著。他们
一提民主,便要开人民代表大会,一提选举,便要实行普选。他们只着重形式上的民主。但是,根据我们所了解的实际情况,目前由于普选所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并不具有更多的代表人民的性质。以妇女代表而论,普选并不一定比协商选举所产生的代表多,有些行业、团体恐怕还难得保证可以选出代表来。譬如:安国县普选的结果还比较好,在二四○名代表中妇女代表为三四人,比别的县份都多;可是教育界代表只一人,宗教界、少数民族根本就没有选出代表来。此外,大家还晓得,中国农民大多数是不识字的,过去没有选举的经验,对于选举暂时也不大关心。在这种情形之下,一定要叫他们普选,实行选民登记,划分选区,用无记名投票的办法,结果只会给他们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损害人民的积极性。过去安国县的普选搞了两个多月,弄得人民疲劳厌倦,既耽误工作,又影响生产,大有“民主不起”之感。石家庄的普选搞了四十多天,人民也是反映手续麻烦,浪费时间。所以,普选不适合于目前中国人民的实际情况。这一点是必须肯定下来的。现在各地所采行的选举、推选、邀请混合选举的方法是很简便易行的,而且富于民主的精神。这就是说,用这种方法,人民可以选出他们所愿意选的代表,代表的广泛性也可以照顾到全面。普通实行这种方法,在机关、工厂、学校里可以直接选举,在农村里可由村代表会议间接选举;在机关、工厂、学校里可以票选,在农村里可以举手表决。选举当中最重要的是酝酿和讨论的过程,有了充分的酝酿和讨论,举手或投票不过是表达的两种方式,采取那一种都没有什么关系。不过,举手当然是简便易行,又节省时间,因而无疑地是一般人民所熟习的和便利的选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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