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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重视群众民主监督作用 凡揭发厅局以上干部违纪来信马上核实立案 对打击报复者一经发现立即查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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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1-06
第1版()
专栏:

江西重视群众民主监督作用
凡揭发厅局以上干部违纪来信马上核实立案
对打击报复者一经发现立即查处
据新华社南昌11月5日电 (记者马钟明、骆国骏)江西省在查处大案要案中注意保护群众民主监督的权利,发挥群众民主监督的作用,使署真实姓名的揭发信增多。
江西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对群众寄来的揭发信坚持及时处理,负责到底。省纪委规定,凡揭发厅、局以上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的来信都要立即核实,然后报省委立案。省委对这类立案报告大多在一周内批复,对要案更是即报即批。
江西省注意保护那些敢于检举揭发的群众,从不把揭发信转到被揭发人所在单位,并且帮助揭发者解除顾虑。有的干部在抵制和揭发了原省长倪献策的错误后,担心遭受报复,省委领导同志便和他谈话,鼓励他坚持党的原则,让他消除顾虑。对打击报复揭发者的人,一经发现,省里都立即查处。九江市一位归侨因为反映了市侨办负责人以权勒索归侨财物等问题,受到打击报复。此事揭露出来以后,组织给予那个干部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处分。
由于民主监督权利受到保护,群众更坚定了同违纪行为作斗争的决心,越来越多的群众敢于署真名写揭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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