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9阅读
  • 0回复

政治民主是学术自由的前提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1-06
第3版()
专栏:怎样实现学术民主?

政治民主是学术自由的前提
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员 许良英
“学术民主”不是一个完全合乎科学的概念。因为民主贯彻着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而学术上的是非只能通过自由争论和科学实践去解决,不能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形式去解决。知识和科学真理不同于人类社会行为的准则,不是靠多数人的意志来决定的。而科学真理在发现初期,往往难以为多数人所接受,如果要在科学领域中机械地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可能会混淆是非。还是提“学术自由”为好。学术自由,就是一种尊重少数、保护少数的宽容精神。当然,在科学组织的管理和科学事业的行政领导工作中,还是必须贯彻民主原则的。
学术自由必须由政治上的民主制来保障。资产阶级夺取政权后,由于其自身的利益和在人民强大压力下,对科学采取保护和奖励政策。他们宣称:在不触犯法律的前提下,一切思想、言论都允许自由发表,不因见解上的不同而受到迫害。这就结束了那种视“异端”为洪水猛兽的思想专制,象烧死布鲁诺、刑讯伽利略这类倒行逆施不再出现。
民主制对我们这个文明古国可以说完全是“舶来品”。我们反封建不彻底。中世纪的悲剧居然会在科学昌明的二十世纪中叶、在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大国重演。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真正实行“双百”方针的条件开始具备,但是“左”毒未清,依然阻难重重。有人把不同观点的学术问题当作“污染”。承袭“文革”时期针对知识界制造的某些帽子,用来吓唬同自己思想不一致的人,还谈得上什么“尊重知识”!人们往往把自由与无政府主义等同起来,甚至把所谓“思想上搞自由化的人”与经济犯罪分子相提并论。还有人提出要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争鸣,这还谈得上什么“百家争鸣”?马克思主义是国家政治生活的指导原则,但不应成为学术探索的指挥棒。马克思主义是科学,不是君临一切科学之上的神学。马克思主义与非马克思主义之间的争论,同样也只能通过自由讨论去解决。应该重新提出1956年的主张:开放唯心论,允许有研究、宣传唯心论的自由。既然直接影响个人行为的宗教信仰都可以自由,为什么纯思维领域中的哲学信仰反而不允许自由?不允许宣传唯心论,无异在“百家”中砍了五十家。如主观唯心论者贝克莱,早在十八世纪就曾批判过牛顿的绝对空间和绝对运动概念,这种犀利的思考无疑是人类一份可贵的精神遗产。
掌握政权的马克思主义者应该顺应历史潮流,为真正实现“百家争鸣”提供必要的社会条件和政治保证,包括为自由正名,不要让它成为资产阶级的私产,确保公民有宪法上规定的各种民主权利。一切参加争鸣的共产党员,必须模范地遵守学术争鸣的基本准则。要杜绝一切对学术争鸣的行政干预,既不打击、迫害持不同学术观点的人,也不搞官封学派或揠苗助长。
(本报记者祝华新采访整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