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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军区某集团军完成普法教育 干部依法带兵 战士依法办事 部队面貌一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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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1-06
第4版()
专栏:

成都军区某集团军完成普法教育
干部依法带兵 战士依法办事 部队面貌一新
新华社成都11月5日电 (记者聂念新)成都军区某集团军完成普法教育,干部依法带兵,战士依法办事,部队面貌一新。
这个集团军突出抓了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努力提高他们依法带兵的能力。在熟悉和理解有关法律条文的基础上,各单位联系实际对照法律进行了四查:查一查有没有不合法的“土政策”,有没有侵犯战士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没有侮辱战士人格的行为,有没有因处理问题简单致使矛盾激化的情况。某团过去为了约束战士,制订了诸如军容不整要罚款等二十六条“土政策”,战士很反感。在进行“四查”、总结经验教训中,这个团取消了“土政策”,增强了干部按法规办事的自觉性,密切了官兵关系。某红军团过去把养猪、种菜、小作坊等生产项目全都承包给战士,并签订了经济合同。结果有的战士因不懂技术和不会管理,完不成经济指标,被连队每月从津贴中扣除“赔偿费”,弄得战士很不愉快。学习《经济合同法》,他们认识到与战士签订所谓“经济合同”是不合法的,于是撤销了同战士签订的十七个“副业生产经济承包合同”。
经过普法教育,广大干部战士普遍注意了依法对待和处理个人成长进步、恋爱婚姻、家庭纠纷和军内外矛盾等问题,不以个人感情和意志代替法律,不因局部或个人得失随心所欲。高炮旅有二十名战士的家庭因邻里关系、经济纠纷和婚事矛盾等问题得不到解决,先后来信要战士回去处理。这些战士原来心里都憋着气,有的甚至想请假回去闹事。他们学习了法律,理智占了上风,纷纷写信给亲友,要求他们按照法律,依靠地方政府处理。坦克旅六连一个战士从家信中发现家庭个体经营有漏税行为,就写信向父亲宣传法律常识,促使他到税务所补交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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