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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放下你的棍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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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1-07
第1版()
专栏:

同志,放下你的棍子
本报评论员
湖南省邵阳县县委书记指令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追查人大代表肖调国在县人大常委会上的发言,这件事激起人们的义愤,更引起了人们的深思。
肖调国的发言如实反映了农村缺油的严重情况,对有些党的干部提出尖锐的批评。这样敢于直言的精神是十分可贵的,是我们党一贯提倡的。作为党的一级组织,理应十分欢迎,并郑重对待反映的问题,认真检查原因,改进工作,为群众排难解忧。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些尖锐、中肯的诤言却被说成是“反党言论”。如此无限上纲,扣大帽子,不就是十年前常见的“左”的那一套吗?
尽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已经开过八年,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已经有很大发展,但是党内有少数同志看事情、想问题用的还是老观念——不讲民主,不讲法制。因此,他们所维护的,常常不是应该维护的正确原则,而是早该抛弃的错误观念;他们所反对的,也不是应该反对的错误言论,而是应该保护的求实精神和真知灼见。
组织非法追查的同志“理直气壮”地说,他们这样做是为了维护四项基本原则。但是他们并没有真正搞清楚什么是四项基本原则,不懂得遵守宪法就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重要内容。宪法明确规定,在我们这个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宪法还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党章也郑重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指令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干预人大代表在县人大常委会上的正当讨论,能够认为是符合宪法的吗?
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立国的根本,是极为严肃重大的政治问题。对这个问题应持十分慎重的态度。任何一个共产党员,不管担任什么职务,都必须遵循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党的纪律,如果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违反党的纪律,那么党的纪律检查机关通过合法手段予以查处是完全正确的。但是,随意给人扣上“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帽子,并派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去追查,则是错误的,这样做只会损害四项基本原则的权威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威信。
邵阳县人大常委会的同志反对和抵制这种错误的追查,是完全正确的。这一事实说明,我们的干部队伍中已经有一批同志法制观念大大增强,敢于挺身而出维护民主的尊严、法律的尊严,这是非常令人鼓舞的。随着法制教育的普及和深入,这样的同志必将越来越多。与之相比,邵阳县县委书记、宣传部负责人等同志已经大大落后了。希望他们认真检查,吸取教训,不要再把“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当作棍子去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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