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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的“知情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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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1-07
第3版()
专栏:快语

读者的“知情权”
华新
人们读报、听广播、看电视,都希望了解外界最新变动。可是,有时新闻媒介恰恰不能及时提供这方面的信息,或者虽有报道却尽量闪烁其词,让读者摸不着头脑。人们称这种报道为“模糊新闻”或“谜语新闻”。
近年来,这一状况终于有了改观。如,过去领导人会见外宾的讲话,外国通讯社广泛报道,而国内新闻媒介却三缄其口,读者只好从《参考消息》中寻找有关信息,称为“出口转内销”。这种状况现在开始改了。报纸上经常报道领导人接见外宾时的重要讲话。
然而,在这方面,新闻报道距读者的要求尚远。长期以来,我们的一些传播媒介赋予自己有让读者知道什么、不让读者知道什么的权力。这种传统的观念不改变,扩大信息量是不大可能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响亮地提出“切实推行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信息是民主政治的润滑油,公民知政方能参政。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没有理由不让公民知情。而新闻媒介是信息量最多、辐射面最广的载体,有责任让读者迅速地知情、广泛地知情,以增加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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