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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与婚姻自由是两码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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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1-10
第4版()
专栏:政法论坛

重婚与婚姻自由是两码事
吴木
从一些报刊和本期《法制园地》的案例看,近几年来重婚犯罪分子中的大多数是青年人。究其原因,除了有的是不学法不懂法或公然以身试法的以外,对什么是婚姻自由缺乏正确的认识和理解,也是一些人犯重婚罪的重要原因。
重婚与婚姻自由是根本不同的两码事。重婚是指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婚姻自由则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男女双方有缔结或解除婚姻关系,不受对方或他人干涉的自由。可见,在重婚与婚姻自由之间,是绝不能划等号的。
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实行婚姻自由”、“禁止重婚”。我国《刑法》在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就是说,重婚是要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而婚姻自由则是受法律保护的。
婚姻家庭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的文明和安定。而重婚犯罪既害家庭和亲属,又害自己,也危害社会。有鉴于此,我们希望人们在处理婚姻家庭问题时,一定要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我们也奉劝那些可能走上重婚犯罪道路的人,赶快悬崖勒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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