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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重婚案的公开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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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1-10
第4版()
专栏:法制园地

一起重婚案的公开审理
今年9月4日,山东省微山县人民法院在县机关礼堂公开审判崔梅诉张成文、左某重婚案。礼堂座无虚席。人们所以特别关注这次审判,是因为张、左二人非法结合时间长,在群众中反响大。
崔梅、张成文原来都是渔民,经人介绍恋爱,1974年结婚。婚后夫妻恩爱,生两个女孩。张成文转为正式工人后,于1978年在工厂结识了未婚女工左某。张成文逐渐把爱从崔梅身上转移到左某身上,要和崔梅离婚,两次诉至法院,皆未得逞。于是,张、左两人迫不及待,在县城近郊找了房子,立了锅灶,置办了家具,养上了鸡鸭,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了。在闹离婚期间,崔梅为维持生活忍辱负重,带着孩子下湖劳作,儿女啼饥号寒,惨不忍睹。
在法庭上,崔梅的诉讼代理律师揭露了张成文不讲道德,无视法律,走向犯罪道路的事实。法庭出示了大量证据,宣读了证人证言,在不可抵赖的事实面前,张成文只好低头认罪。审判长代表合议庭宣判张成文、左某皆构成重婚罪。判处张成文有期徒刑二年,左某早有摆脱张的想法和事实,且在归案后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从轻判处,免予刑事处分。法院的判决大快人心。
言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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