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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罪后的忠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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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1-11
第5版()
专栏:剖析与思考

悔罪后的忠告
今年8月20日,在陕西省韩城矿务局召开的打击经济犯罪“宽严”大会上,一个年过花甲的老干部拖着沉重的步子走上主席台。几千只眼睛盯着这张熟悉的面孔。他不是报告,而是在忏悔,给人们留下了声声忠告。
这位老干部叫赵连才,先后任韩城矿务局下峪口煤矿党委书记、矿务局基建处处长。他1982年5月离休,1984年7月开始享受厅局级待遇。
赵连才离休后,想起自己二十八年才升一次工资,不觉叹息:“我太吃亏了!”他热衷于听一些小道消息:谁推销得了多少回扣,谁当咨询“顾问”捞了多少外快。他壮了壮胆,决定也冒冒险。
机会来了。1984年10月,下峪口矿劳动服务公司张某为了承包公司煤炭运销组找到赵连才,说:“请你给领导说说,事成之后少不了你的好处。”机不可失。赵连才运用“余权”办成了这宗“生意”,以“顾问”的名义领取了七百六十元的“工资和奖金”。
金钱的魅力诱使赵连才冒更大的险。1984年12月,晨钟居委会的无业居民陈某领着一个人来到赵家。陈指着来人介绍道:“这是晨钟旅社经理冯敬民,每月收入七、八千。”冯敬民说:“请你给运销处头头说说,我想买一两万吨煤,能挣很多钱。事成后,都能分一点。”冯敬民又说:“我把你们的钱分别存在家属的名下,存折给你们,这你放心!”赵连才兴奋地写出了他和其他两个领导干部家属的名字。
几经赵连才的周旋,1985年1月,冯敬民代表晨钟旅社与运销处以预付50%款为前提,签订了七千吨买煤合同。过了几天,冯敬民来到赵家,把赵连才叫到里间,轻声说:“你帮了大忙。我把钱拿来了,这五千元你收下吧!”赵连才半信半疑,半推半就:“这行吗?”冯敬民解释道:“我们都是单线联系。你不要害怕,这事万无一失。”赵连才拿到五千元之后,一千元给陈某,一千元给供销处王某,自己三千元。
去年初,矿务局开始整党。王某以合同中断为名把一千元退给了赵连才。赵连才感到不妙,想把钱全退给冯敬民,又舍不得。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他把二千元退给了冯敬民,剩余的二千元他没有退。
在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中,冯敬民落网了。赵连才心惊肉跳,坐卧不安。他想自首交待,但没有勇气,今年4月30日,他把剩余的两千元全部退给了冯敬民的妻子,但索取的收条的落款日期却是2月份。
6月2日,矿务局召开了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的大会。赵连才陷入了极端的苦闷和矛盾中。请听赵连才的一段自白:“会后,我的思想斗争相当激烈。连续十几天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心里象刀绞一样,乱成一团。我入党几十年了,到了晚年怎么干出这么糊涂的事情?怎么对得起党组织?怎么对得起领导和同事?怎么向自己的子女交待?我每天在屋子里踱来踱去,那一段时间,精神几乎错乱。门外汽车一叫,摩托车一响,我都认为是抓我来了。”
在痛苦的思想交锋中,赵连才终于走上了弃暗投明的道路。6月20日,他向组织坦白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当场交出未退的七百六十元现金。检察部门鉴于赵连才的悔罪表现,决定免予起诉。8月14日,中共陕西省纪委决定给赵连才留党察看一年的从轻处分。
赵连才的受贿罪结案了,但他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我们的干部怎样运用人民给予的权力?我们的老干部怎样保持自己的晚节?请再听一次赵连才悔罪后的忠告吧:
“思想有破伤,菌毒就要侵入。”
“金钱的荧光,小心刺伤你的眼睛。”
(陕西《支部生活》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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