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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保障增加残疾人就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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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1-11
第7版()
专栏:

以法律保障增加残疾人就业
日本劳动省的残疾人雇用审议会10月20日宣布,将各民间企业、官厅的公共机关等的残疾人法定雇用率提高0.1%。根据日本《伤残人雇用促进法》,每五年修改即提高一次残疾人雇用率。
这次修改后的残疾人雇用率,民间企业将达到1.5%,特殊法人将达到1.9%,国家和地方自治体的官厅和公共机关将达到2.0%。总共可以增加雇用一万六千名残疾人。根据法律,对未达到规定残疾人雇用率的单位,每月少一名残疾人征收四万日元的“罚款”;对超额完成规定残疾人雇用率的单位,每月多一名残疾人给予二万日元的“奖金”。 ·于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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