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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永寿关于阳泉矿务局基本建设报道部分失实的检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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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9-13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韩永寿关于阳泉矿务局基本建设报道部分失实的检讨编辑同志:
人民日报一九五一年七月六日发表了我写的一篇批评阳泉矿务局基本建设的稿子。这篇报道有些地方与事实不符。
与事实不符的有以下几点:
一、报道中说:“四矿修建了八栋工人宿舍,就因另一工程需要这一块地基而全部拆除。”实际情况是另一工程尚未动工,房子还没有拆除。
二、报道中说:“近千公尺涵洞根基,也因设计改变而全部废弃。”事实是只有一百九十六公尺废弃。
三、报道中说:一九五○年总共追加预算小米四百七十七万四千斤。实际上其中有一部分是因为增加工程而追加的。
四、报道中说:“四矿一九五○年秋季建的新房今年春季即有倒塌的。”事实是房子里边的隔墙有倒塌的,房子并未倒塌。
尤其严重的是该稿并未经中共阳泉区委书记王金林同志看过,我竟擅自加上了他的名字,这是完全不应该的。
造成上述严重错误的根本原因是我的政治思想水平太低,写稿时有严重的个人主义思想。当报社打来长途电话查对稿件情况时,我只为了稿件能够发表而兴高采烈,仍然没有考虑到不真实的报道所产生的不良后果。报道的动机不正确,在写作过程中就有很多缺点:
一、只有泛泛地调查,只根据听说的材料,没有深入采访。
二、看材料时走马看花,没有开动脑筋。比如阳泉矿务局的总结报告是把追加预算和增建的工程写在一起的,我看报告时只看了前几项是追加预算的工程,就马马虎虎地把总数照抄下来,说追加预算大部是因浪费所致。
我的报道中有这些与事实不符的地方,我应该向读者和阳泉矿务局道歉。
韩永寿
编者按:向党报反映任何情况必须绝对真实;不然,就会损害党报在人民中的威信。韩永寿关于阳泉矿务局的基本建设的报道虽然大部分是真实的,可是,也有一些地方是不真实的。就整个报道过程来说,思想是不纯的。特别是冒用党委书记的名义,就不止是一个思想作风问题,而是违犯组织纪律的行为。韩永寿同志应该更澈底地检查自己的思想,改正自己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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