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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艺术学院就“联名信事件”展开党内讨论 有缺点错误的同志要求入党 应该热情帮助还是恶意中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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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1-12
第3版()
专栏:

广西艺术学院就“联名信事件”展开党内讨论
有缺点错误的同志要求入党 应该热情帮助还是恶意中伤
本报讯 记者郑盛丰报道:广西艺术学院中年画家刘宇一申请入党反而受到十四位党员干部联名写信恣意贬损侮辱一事,11月2日经本报披露后,在这所学院反应强烈,激起人们的议论和思索。学院党委组织党员教职工就此展开讨论,明辨是非。
于去年底组建的这所学院现任党委,对此事的态度是鲜明的,并已做了许多调查研究和批评教育工作。11月6日下午,院党委又专门召开全院教职工党员大会,党委正副书记通报了十四人联名信产生和散发的背景及经过,表明了党委的看法,严肃批驳了“写联名信向上级反映入党申请人情况是党员权利”的说法,指出:把对入党申请人下有“政治流氓”等断语的联名信打印复印近百份,散发给学院以外的中央和地方的许多单位和个人,包括政协和群众团体,以达到把人搞臭的目的,这决非党员的权利;而这封联名信产生在已经进行整党的去年8月,与当时学院原班子中个别人进行争权夺利和宗派活动不无联系,性质就更为严重。院党委负责人认为,指出联名信严重性质,并不等于肯定受联名信伤害的刘宇一同志没有缺点错误。问题是对有缺点错误的同志要求入党,应同样表示欢迎并热情帮助,而决不允许用在社会上散发联名信的方式恶意中伤。
7日下午,学院党员教职工按支部就此事进行讨论。大多数党员对此表示愤慨,认识是比较一致的。大家认为,这种做法确为党纪所不容;它是党风不正的表现,带有浓厚的“文革”遗风气味。十四位联名写信的党员,情况各不相同,认识也各有差异。除个别人外,他们中的多数已有所觉悟,承认这样做是错误的。据了解,学院当时的一个党员副院长直接参与了联名信的研究,支持联名信的散发。对这位已被免职的原党员副院长,自治区纪委已在今年8月进行审查。另外,也有的同志对批评联名信持不同意见。全院党员教职工大会上,就有同志认为,联名信所写的事基本属实,对入党申请人并不存在诽谤问题。党员们在讨论时,许多人对这个发言表示不能赞同。
另据了解,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一直关注此事。早在去年事件发生后,区党委组织部和宣传部的领导同志都曾指出这一事件的错误并进行过批评。区纪委的同志说,十四人联名信只是纪委正在查处的这所学院某些人问题中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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