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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通讯写作中的抄袭作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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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9-13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反对通讯写作中的抄袭作风编辑同志:
我现在向你们揭发通讯员当中一种极恶劣的抄袭作风。
当我读了八月二十二日新民报“门头沟矿区三大喜事”,与八月二十五日光明日报“门头沟劳动人民生活改善”的新闻和来信后,发现这是李希昌、郑修歧,从八月十五日北京晚报(试版)马宁所写的“京西矿区有三大喜事”中抄袭而来的。二者所不同的,只是在很少的字句上和前后次序上略有修改。同时,我也问了下原作者马宁同志,据谈,他并没有向以上两报投这个稿件。因此,我认为李希昌、郑修歧这种态度是极不老实的,其动机不过是为了骗取稿费,或出出风头,并不是真正为了作宣传。否则,他可以将北京晚报(试版)所刊消息剪下来寄给新民报、光明日报,建议他们转载,为什么偏要盗取别人的劳动成果呢?显然这是一种恶劣的抄袭作风。我们决不能让它继续流传。为此,我希望李希昌、郑修歧同志在报纸上作公开的深刻检讨。
京西矿务局申乔
编者按:通讯写作中这种抄袭的行为,确是极端不良的作风,值得所有通讯员以及各报的警惕。我们大家应该为根绝这种恶劣的作风而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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