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阅读
  • 0回复

旅游饭店建设出现过猛求高趋向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1-12
第5版()
专栏:

旅游饭店建设出现过猛求高趋向
国家计委投资局 海峰
随着我国旅游事业的发展,逐步增建一些旅游饭店,尤其包括中、低档旅游饭店,这是十分必要的。但是,近年来许多部门、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司、学会、基金会及群众团体、集体单位,纷纷建设旅游饭店。虽经有关部门努力控制,但新建饭店仍大量盲目上马。当前,在旅游饭店建设中,存在三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第一,建设规模过大,超过旅游发展的实际需要。据了解,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合肥、济南、武汉、沈阳、大连等城市,正在施工的和已批准进行设计的旅游饭店,大大超过了旅游发展的需要,预测到1990年前后,将出现客源不足、饭店供过于求、出租率降低、经济效益下降的问题。从北京市目前各部门筹建旅游饭店的情况看,预计到1990年可建成饭店客房约四万多间,加上原有的一万七千间,共约五万七千多间,将超过实际需要的30%;广州市已有各种宾馆、酒店六百六十四座,床位五万九千个,超过北京、香港的饭店数。广州市在当前饭店吃不饱的情况下,又有十八座大厦、酒店、楼宇破土兴建,总建筑面积五十八万平方米。另有十三座饭店正规划设计;辽宁省有关部门反映,该省1985年有高、中档饭店客房四千零五十间,基本上能够适应“七五”期间旅游需要,但目前又有十七座高、中档宾馆在建设,十八座饭店即将施工,二十九座做规划设计,总建筑面积为一百一十多万平方米,预计到1990年可建成客房一万二千多间,相当于现有客房的三倍。我国是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经济还不发达,大规模建设旅游饭店,不仅客源没有保证,而且超过国家财力、物力的承受力,势必要影响国家重点建设。
第二,建筑标准过高,脱离我国实际。1986年中央单位在北京施工和规划设计的旅游饭店三十六座,都是高档标准,一般每平方米建筑造价为三千多元,甚至高达四五千元。有些单位把国家原批准的中、低档饭店擅自提高标准,概算一再追加,一般要超过原批准概算50%,有的超过一倍,甚至一倍以上。饭店标准过高,有很多问题不好解决。如建设资金难以落实,经济效益差,材料设备难以保证,市政配套设施跟不上。
据了解,来华旅游的很多是华侨、港澳同胞,一般收入不高。即使是外国旅游者,也不都是腰缠万贯的资本家,他们当中的大部分是一般职员、教师、工人、学生,他们一般不追求或不愿意住高消费的豪华饭店,相反,中、低档饭店则比较受欢迎。
第三,中外合资合营饭店太多。合资合营饭店建设时所需材料设备,大部分要从国外进口,并享受免征关税的优惠。有些合资饭店项目还要由外商承包设计、施工、装修等,使宝贵的外汇源源外流。饭店竣工后,合营期一般为十多年至二十年,在此期间,扣除归还外资本息,支付外商所分得的利润后,我方所得不多。有的城市预测,在饭店偿还外资本息高峰时,还会出现外汇逆差,给国家外汇平衡增加困难。
为什么旅游饭店建设过猛,盲目追求高标准?主要原因是:有些城市对旅游饭店建设缺乏总体规划,又没有单位把关;有些部门对饭店建设情况和客源情况不甚了解,对饭店过多带来的后果估计不足;有些部门为了自己方便,要自成体系,建设接待本单位外宾的饭店;有些单位建设饭店时,在标准上互相攀比,把饭店造价提得越来越高。
·编后·
在迎接我国旅游大发展的时候,本文作者给我们传递了饭店建设中的重要信息,值得重视。扭转旅游饭店建设中速度过猛,盲目追求高标准的倾向,确是当务之急。国家旅游部门要根据旅游发展规划要求,及时提供各种信息;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划,逐年实施,不能一哄而起。要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有关部门、单位应密切配合,严格把关。正在建设中的饭店项目,建设单位抓紧落实所需资金,尽快建成,发挥经济效益。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