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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部提出不能“吃名牌” 联营产品质量若不达标 就撤销龙头厂名优称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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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1-13
第2版()
专栏:

轻工部提出不能“吃名牌”
联营产品质量若不达标 就撤销龙头厂名优称号
据新华社武汉11月12日电(记者梅君)今后名优产品的质量评比,要从龙头厂和联营厂同样抽样,如果联营生产的产品质量达不到名优产品标准,要撤销龙头厂名优产品的称号。这是轻工部副部长康仲伦11月11日在武汉召开的全国轻工业企业管理工作会议和轻工产品价格座谈会上提出的。
据了解,目前全国轻工行业以优质名牌产品为龙头的联合取得了显著成绩,扩大了市场紧缺产品的产量。“凤凰”、“永久”、“飞鸽”三个名牌自行车的龙头厂和十四个厂家联合后,1985年联营厂生产了一百二十五万辆名牌车。但是,有些地方的名优产品联营厂却出现了重收益、轻质量、吃名牌产品的“大锅饭”的现象。
康仲伦指出,使用名优产品商标的联营厂家必须严格实行名优产品质量标准。龙头厂应担负起检查监督和质量把关的责任,出了质量问题,龙头厂要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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