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4阅读
  • 0回复

请高抬贵手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1-13
第2版()
专栏:短评

请高抬贵手
吴酩
搞粮油初加工,本来利薄。可安徽的一些乡镇企业,连这碗薄利的饭也吃不成了。原因之一是国营粮食部门端了它们的饭碗。这次却不是什么“以小挤大”,倒是典型的“以大挤小”。我们不禁要呼吁,请高抬贵手!
在经济发展上,用大帽子压人不对,但道理不可不讲。平心而论,粮油加工,特别是初加工,是集中到城里由国家搞好,还是放在乡下让农民搞好?当然是放在乡下让农民搞好,只要没偏见,好处很容易看到:一是可以避免重复运输,麸、糠、渣、饼等副产品勿需“先进城再还乡”;运输少自然损耗少,流通环节少,费用自然降低。第二,有利于农村经济“种、养、加”良性循环的形成。还有一条更重要的,就是为众多农村剩余劳力提供了就业机会。所以,无论从经济、生态,还是从社会效益上看,过去把粮油加工业集中到城里的作法都是不合理的。正缘于此,中央、国务院才多次强调,凡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宜于农村加工的,国家一般不再建新厂和扩大加工能力,以尽快纠正历史形成的不合理经济布局。在这种情况下,还要用国营的“铁饭碗”去砸农民的“泥饭碗”,搞釜底抽薪,显然不合情理。
是不是粮食部门就不能搞粮油加工?不是。问题是怎么个搞法。盲目上马,重复建设,以大挤小,既违背中央精神,也违背经济规律;而另辟蹊径,却大有可为。譬如,粮食部门可以发挥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优势,与农民搞联营,帮助他们提高产品质量,扩大销路。也可以在加工层次上与乡镇企业有所区别,大作深加工、精加工的文章,把不宜于长途运输的熟食品和技术、卫生要求高的粮油加工搞起来。
总之,路很多,利也可图。关键是粮食部门的经营指导思想得来个转变,不要只为本部门争利,而应当真正把“为农民服务”、“为发展农村商品生产服务”落实到行动上,帮民取利,有利共图。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