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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农业部门呼吁划清政策界限 农技服务岂是“不正之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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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1-14
第2版()
专栏:

广西农业部门呼吁划清政策界限
农技服务岂是“不正之风”
本报记者 郑盛丰
最近,广西区农牧渔业厅厅长及有关干部向记者反映,农业技术推广干部的低偿技术承包服务和少量与服务有关的经营业务,因错被视作“不正之风”,而遭到非议、制止。
广西地、县、乡农业技术部门自一九八一年开始进行这种服务,到一九八三年,全区农作物技术承包面积达八百八十二万亩。在那时的农村圩镇集日上,到处可以看到这样的情景:农业技术干部走上街头,对着挂图和标本,向农民讲述农作物病虫防治知识,提供资料和农药。农民带着病虫禾稼前来对症购药,依法喷施,花钱省而见效快,好不高兴。农业技术干部结合当地实际需要组织经营的种苗和肥料,也深受农民欢迎。农技部门把技术承包和经营活动所得的大头用来培训农民技术员,为他们提供活动经费和报酬,通过他们广泛地为农民提供技术和经营服务。小头用来购置急需的仪器设备,改善职工工作和生活条件。这样,既方便了农民,传播了农技知识,又增加了农技部门的自身活力。
然而好景不长。这种为社会称道的好事,后来被等同于党政机关“经商”的“不正之风”加以反对。去年以来,农技干部不敢进行技术承包了。也不能向农民经营农药和种苗了。农民纷纷上门质询:你们为什么不为农民服务了?
随之而来的,是农技部门业务上的萎缩。基层农技部门本来工作条件就十分简陋,业务经费非常紧张,一般人均每月业务费只有十一二元,少的县只有五六元。农技人员无法出差,无法开展活动,各种技术培训班也无力开办了!就连经济比较发达的陆川县的十个乡镇推广站,也竟有四个因无钱交电话费而不得不拆掉了电话机。
广西区农业部门的同志谈到基层农技站面临的这种困境都非常焦虑。他们呼吁:何谓“不正之风”,界限应当分清。这种分明是为农民富裕、农业振兴服务的有偿服务,绝不能与那种借助职权经商肥己的“不正之风”划上等号,对农技服务应及早正名,促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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