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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基层政权体制改革见成效 农村政社分开全部完成有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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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1-14
第4版()
专栏:

我国农村基层政权体制改革见成效
农村政社分开全部完成有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本报讯 记者舒瑜报道:我国实行政社分开一年多来,农村基层政权在改革中不断加强和完善。农村基层政权体制的改革,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村人民公社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是1982年12月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新宪法的一项规定。从1983年开始,全国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了这一改革。截至1985年2月,这一改革已经全部完成。改革前,全国农村共有五万四千个人民公社,两千八百个镇。改革后,全国共建立九万一千五百九十个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其中恢复、建立民族乡三千一百四十四个,镇由两千八百个发展到九千一百四十个。农村基层政权体制的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农村普遍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又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改革。
农村基层政权体制改革,加强和改善了党的领导,初步克服了党不管党、党政不分和党委包揽一切的状况,促进了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山东省邹县建乡后,各乡镇党委普遍加强了对党员的教育,整顿并健全了五十多个涣散软弱的村党支部,党的工作得到了加强。
在这项改革中,农村基层政权的职能作用得到了发挥,进一步密切了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了对经济工作的领导,扩大和保障了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经济自主权,适应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促进了农村经济的活跃和发展。建乡后,乡里积极为农民提供各种产前产后服务,疏通流通渠道,为大量剩余劳动力寻找门路,支持专业户发展生产。如河南省西平县酒店乡,建乡五个月时间,全乡工业产值就完成五万四千元,比往年同期增长二十一倍。
这项改革促进了乡、镇领导班子的“四化”建设。据统计,全国乡一级领导班子平均年龄不到四十岁,比建乡前降低四至五岁,文化知识水平普遍有所提高。这些乡镇干部年富力强,勇于开拓,能上能下,很受群众欢迎。
各地在建乡时,按照宪法规定,将生产大队改建为村民委员会,并由村民民主选举村委会成员。建乡前,全国共有生产大队七十万个;建乡后,建立村民委员会九十四万八千六百多个。乡村建立、健全了治保、调解组织,充分发挥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自治作用。
同时,通过建村,精简了领导机构,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据辽宁省十个地市统计,农村基层干部共减少了四千六百人,一年减轻农民负担五千五百八十多万元。
记者从民政部门了解到,我国农村基层政权体制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这项改革的时间还不长,主要是与此相关的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来不及跟上,当前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在一些地方,党政企之间的关系还没完全理顺,仍存在党政不分、政企不分的现象。部分党委过多地包揽政府工作,一些地方建立的乡经济组织取代了乡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同时,县级有关部门对乡镇统得过多过死,一些乡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薄弱,不必要的临时机构设置过多,工作效率不高,干部素质不适应农村新形势的需要。这些情况说明,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不仅不能放松,而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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