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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参某工程大队与战士家乡订立公约培养有理想战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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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1-14
第4版()
专栏:人民子弟兵

总参某工程大队与战士家乡订立公约培养有理想战士
本报讯 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某工程维护大队与战士家乡政府订立《军地共育公约》,军队、政府、家庭共同培育有理想的战士,促进了部队的精神文明建设。
为适应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情况,这个大队改变过去封闭式的教育形式,发动战士家庭和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战士的教育工作。他们从1984年开始,主动与战士原籍地方政府订立《军地共育公约》,规定部队和地方互通情况,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战士的思想工作,促进战士安心服役。部队根据地方的需要,培养军地两用人才;地方做好优抚安置工作,主动为战士排忧解难。两年来,根据公约规定的条款,军地双方做了大量工作。一些地方政府多次派出工作组走访战士家庭,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并把战士家庭作为扶贫致富的重点户,为战士解除后顾之忧。部队经常向地方通报战士成长进步和立功受奖情况,并成立了一百多个两用人才学习小组,使二百多人学到了专用技术。
(骆良佐 宋举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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