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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合同算不算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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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1-15
第2版()
专栏:来信

这些合同算不算数?
今年春天,我们这里的农民和区粮油管理站签订了小麦定购合同。发到家家户户农民手中的合同书上写明:“对签订本合同的农户每定购粮一百公斤,供应平价优质化肥五公斤。”现在,全乡的大多数农民都完成或超额完成了定购任务,个别户因为地少或歉收,也都在规定的期限内补出定购粮的差价;可是我们售百斤原粮,只领到一点二五公斤化肥票,而且买不到平价肥。有的农民气愤地甩掉了化肥票。庙李村农民朱守诚,是全省有名的粮食生产专业户。今年他完成了三千四百八十公斤定购任务,还向国家出售代购粮九千余公斤,按合同他应得平价优质肥三百四十八公斤,实际上他只得到六十公斤。农民们对此意见很大,纷纷找区、乡粮站,要求补肥。粮食部门的答复是:“票是我们印发的,可供应化肥是计划部门和商业部门的事。”
我们拿到的合同书上还写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各自应承担的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均按《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规定,由乡人民政府监督罚款”。实际上,乡政府只监督农民履行合同,可农民受了损失却无处讲理,这怎么能不让我们寒心呢?
 安徽省灵璧县黄湾区 刘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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