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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广告也得讲法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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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1-15
第5版()
专栏:编者的话

对广告也得讲法制
广告,作为一种信息传播手段,近些年来已在我国广泛应用。它在促进生产、扩大流通、指导消费、活跃经济、方便人民生活等方面都起了重要作用。但是,不可否认,在广告的内容方面,鱼龙混杂,其中不乏坑人骗钱的虚假广告,不少人都曾吃亏上当。这里刊登的几封来信,就是受骗者发出的愤慨之声。
登广告的人,无非是想加强人们对某种商品或事物的印象,以广招顾客。但是做广告,务须遵循一个原则,即内容要真实;切忌弄虚作假,蒙人骗钱。要想生意长久兴旺,最重要的是货色过得硬,用高质量的产品、高水平的服务,取信于人。没有真货色,光靠在广告上瞎吹是不行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即使混得过初一,也混不过十五。假话一旦败露,生意也就完了。
有些作虚假广告的人所以能够“混过初一”,捞一把就走,多与广告管理有关。管理上的某些漏洞,给了他们以可乘之机。有时消费者受了坑害,连作广告的害人者也找不到。有的人或小团体为了私利,也会随意为作虚假广告的人提供方便条件。而有些虚假广告被揭露之后,责任者却不受任何触动,既未受到应有的制裁,也不赔偿消费者的损失,悠哉游哉,逍遥法外。这些都是广告业中的不正常现象。
广告业需要发展,消费者的利益需要保护,管理上的漏洞需要堵塞,蓄意骗人者也必须受到应有的惩处。这一切,都要求赶快完善有关广告的法令法规。只有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才能够促使广告业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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